遗产纠纷,我是第一被告,第二被告不出庭,我提供的关键证据需要第二被告的认证(因为他是证据的当事人),别人无法证明。该怎么办?
1991年7月在河南豫光金铅上班,2008年1月9日,单位口头通知我不让我在上班,公司因政府要求交社保,把我辞退。 仲裁会审查查明:申诉人1991年7月29日到济源黄金冶炼厂下属单位熔炼分厂(熔炼分厂不具有法人资格)工作,未在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单位未为其参加养老、事业、医疗保险,1997年4月5日河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下
城管办以我没有及时缴纳卫生费为借口,把我商店内的烟、酒、饮料等物品强行拉走,后经法院判决,判其行为属于超越职权的违法行为,判决其应赔偿我货物损失及立案费共计:594元。可我多次催要,他们以种种借口相推诿,不愿意给,请问应该怎么办?另外,对于这种拒不例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没有?应该怎么处罚?
我在北京垡头一网吧无身份证上网,后被人无辜捅伤,致使右肾摘除,现被告人无能力赔偿,能起诉网吧么?赔偿的概率大不大?
一审判决不公,二审中级法院里边的某个厅长是被告的亲戚,二审中级法院职务最大的院长已经对我们的律师发话,不让律师掺合这个案子,说就算他参与也没好处;这意思就是被告的亲戚都打点好了,你们不用告了,告也是输。 典型的官官相互,虽然证据里边对我们都是有利的,被告的证据明显是伪证,但就是因为他们的亲戚是中级
员工(败诉方)因工作延误过错给公司(胜诉方)带来经济损失,公司要求赔偿N万元。 法院在执行的时候遇到败诉方没钱赔,这种情况法院是怎么处理的,作为胜败方应该怎么办?胜诉方能不能向法院申请败诉方坐牢? 如果反过来,胜诉的是员工,这种情况法院是怎么处理,胜诉方又应该怎么办?
我的婶婶在铁路旁边拾煤,遭到同来的伙伴的人身伤害。 原来同来的伙伴和她素来有过节,抢煤只是导火索,本来婶婶不搭理她,但是她一味找事。于是就把婶婶打成了残废,从出事到现在已经1年多了,为了治疗婶婶的病,花去了叔叔所有的积蓄,到现在还是负债累累。。。。 伤害他的人从没去看望过她,更不可能出一分钱,还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