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必须是当地的保险吗可不可以委托办理其他城市的保险呢例如公司在北京 办理的是深圳的保险
我公司总部在深圳注册,在广州设有分公司,从入职至今我一直都在广州分公司工作,但公司为我购买的却是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外加团体医疗保险(人保)。我曾经问过公司相关负责人,假如我离职的话深圳医保能不能像广州市医保那样能够得到累计或转移,答复却是不行,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合理吗?公司仅为员工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我在2009年10月进入一家公司!一个月后给我签订劳动合同!今年6月才给我购买社保!公司扣除我的个人社保费为79.24元!请问,公司该缴纳多少?怎么才可以看到公司给我所缴纳的社保?另外,公司在我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给我及时购买社保!中间所中断的6个月里,我是否有权要求公司给我违约赔偿?个人应该缴纳的那部分社保是不是
我是2006年9月到一家公司上班的,但是公司一直到2009年9月才给我买保险,我现在没有在这家公司上班了,那么我前面三年公司没有给我买保险怎么办?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赔赏? 应该桉什么标准赔偿?
关于独资公司管理方面的问题是否需要员工承担责任?和是否合法?
本司为一间澳门外商在国内投资的独资企业,产品100%外销,因本公司管理原因,按照规定,国内员工的所有盖公章申请均需要员工发电子邮件向澳门的外商申请批准后,才予盖章,有时因本司执掌公章的人员(为本司外商澳门方从澳门派出的人员)因请假或出差,就需要公章拿回澳门,待国内员工需要申请盖章时,就要将有关文件拿到澳
现在很多企业面临这样一种情况,很多老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但社会保险没有买满15年,在社保无法办理正常退休享受待遇,而作为企业方却已员工已达退休年龄为由要求员工在企业办理退休手续,也就是终止劳动关系,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这种做法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吗?如果不符合,企业以怎么操作这批员工的情况呢。
您好,我在一家韩资企业上班,每周三他们组织员工进行基督教祈祷活动,美名曰“周三培训”。请问公司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我国的法律吗?如果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请问违反了那些法律呢?如果我现在辞职,我算是违约吗? 公司规定所有的员工都要参加周三培训,偶尔会在周三培训结束时点名,没去的员工会有相应的惩罚(比如,旷工
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是就干了2个月,有2个月因家里原因没去公司,后来办理辞职手续,但是在没去公司的两个月里公司一直给上着保险,办理辞职后公司要求我补缴这两个月的保险金给公司,请问这个有必要吗?
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但是就干了2个月,有2个月因家里原因没去公司,后来办理辞职手续,但是在没去公司的两个月里公司一直给上着保险,办理辞职后公司要求我补缴这两个月的保险金给公司,请问这个有必要吗?
我在公司在职半年左右,现在被总办告知我无故旷工3天被开除了,让我去公司签解除劳动合同,让我递交辞职信,我上个月工资还没有开,我现在应该去签字吗?
您好,我想向你咨询个问题。我妈妈是新中源集团的一名普通员工,在该公司工作了13年,现在我妈妈所在的子公司倒闭,得到了30000元赔偿,请问合理吗。该子公司从去年才开始给员工买社保,就是只买了一年。我妈妈的月平均收入在2000元左右。她的同事有工资1500-5000的,也是十年老员工,也只得到了30000元赔偿,请问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