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国企,进公司的第一天就签订了一份合同,上面写着签2年试用2个月,而合同是在5个月之后才到本人手里的。在试用期临近结束时,公司组织外出旅游,旅游期间,因为让公司领导和同事等了5分钟,是本人所在整个部门,不是本人一人,旅游结束领导回公司后,对新近的员工表示很不满意,决定延长试用期2个月,一共3人。而我们工资试用和正式员工的工资待遇差别在效益工资,试用者效益工资在70%。现在本人觉得公司文化,管理各方面不适合本人发展,提交了离职申请,并且在离职申请上写明了工资私自延长试用期,违反了劳动法,公司批准本人的离职申请,即日起无需履行劳动合约,本人决定让公司方面补出延长部分的效益工资。而公司方面却回答说,是因为本人表现不符合要求,所以考评分数比较低,效益工资也就比较低。现在劳动法对效益工资无直接的保护措施或者法律条列,但是这样的举动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国企就可以钻牛角尖,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了嘛?本人对此事的处理态度很愤怒,于是在自己的新浪微薄上指名道姓的说了这家公司是黑公司,违反了劳动法。随之本人询问公司亏欠自己在试用期时候的交通补贴时,公司方面说要解释下在网络上的说辞。我既无在网络上说他们延长我试用期,又打听到在离职前公司应该结清一切钱款,还恶人先告状了起来。我觉得这样的公司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应该曝光,并且补偿本人的损失。希望您给本人一个解决方案。谢谢。
各位律师好!我是北京一家大型公司公司的财务人员,08年11月底进入公司,入公司时签了一份试用期3个月正式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在今年2月底到期,试用期没有任何过错,也非常胜任,我的转正申请经理,中心副总监都同意了,但是总监处说要延长2个月,在3月初给我一份同意延长两月的协议要我签字,我认为无故延长我试用期
我是7月份来公司上的班,说好了是试用期2个月,2个月后我申请转正,拖到今天快3个月了,今天告诉我要延长2个月,理由是我做的一个项目没达到技术要求,犯了一个低级错误...问我是否同意延长,不同意辞职走人,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我走了,能得到赔偿吗?我有考勤卡,工资条...但没签试用合同...
我是09年1月18日进公司的,过后几天签了一份一年的合约,不过其中一份没有给我本人,两个多月后部门经理说我被辞退了,而且是属于试用期延长期被辞退的. 当时签的一年的合同应该只有一个月试用期吧,如果要延长的话也没有给我延长通知书,但是现在合同也没在我手上,而且在合同上的工资写的是保底的960元,我的实际工资是4000,
你好!我是长沙一家大型公司的财务人员,2010.4.16进入公司并签署了2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正常转正是2010.6.15,但是人事部门一直推脱说公司领导事多,这个事先缓一缓,但是2010.7.8人事部门找我谈话,说要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现在我已提出离职,但是在公司的这3个月工资都是按试用期标准给予发放,对于这种事情我该如何维护
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是长沙一家大型公司的财务人员,2010.4.16进入公司并签署了2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正常转正是2010.6.15,但是人事部门一直推脱说公司领导事多,这个事先缓一缓,但是2010.7.8人事部门找我谈话,说要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现在我已提出离职,对于这种事情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我在已超过试用期。今天公司领导找谈话说,对我这段时间工作态度和沟通不太满意。...其实这些都是合理借口而已。现在如果我和公司私底下签订延长试用期的2个月合同。并要求公司如果想换人提前半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这样的合是否有法律效力!
公司借老板对你的工作不满意为理由,延长员工的试用期,等试用期过后又随意调动岗位,调动岗位后又提出试用期。这种情况下该员工。递出辞职报告还需要守提前一个月的约定吗?
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从2010.9.13日加入现在的公司,合同签订的是两年期2010.9.13-2012.9.12(其中试用期为60天),可是在我工作期间公司领导从未指派过任何人对新人的我进行任何培训,并且在工作期间经常派我做一些与我工作无关的工作占用了我工作的1/4时间。现在经理在11.12日下班后口头通知我说不用上班了,并且让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是一家单位的人事,公司业务部门有员工签署3年劳动合同,试用三个月,但是现在马上试用期到了考核不合格,但他本人又非常想留在公司,而且说服领导同意其留下来继续试用,但人事部门如果同其签署自愿终止之前的合同,进行新一轮的试用这样可以吗?会产生劳动纠纷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