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8月由一家公司招用,至2009年2月3日。2009年2月4日因工作调动到另一家关联企业(同一法人、同一大股东)至2010年1月26日离职。
请问?
1、在第一家公司的劳动仲裁的起始时间应该如何认定?
2、 是按第一家公司的工作调动时间、还是按后一家公司的离职时间(2010年1月26日)开始什算劳功仲裁的起始时间?
3、2010年10月23日对第一家公司的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是否过期。
1、第一家公为本人交的社保交至2010年1月止。
2、中间的工作调动和离职都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
3、劳动仲裁裁定己过仲裁时就效,到法院可否获得支持。
超时加班以2年,单位从未支付加班费,为了保住工作不得忍了,但是先在单位又不续签合同。新的仲裁时效为1年,我可以把以前的加班费作为仲裁申请的内容吗?
我是2003年10月参加工作,公司承诺两年后交社会统筹,2009年2月9日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于2009年2月14日办理辞职,我从公司拿到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于是到劳动局去查,可是我在劳动局查出的结果是2006年11月12月公司是以个人名义为我交了两个月,2007年1-8月未交,2007年9月一直交到现在。 公司应当从2005年11月就给我交
在公司干了三年,其中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签了1年的合同,从2008年9月后就没有签合同了,我现在离职了要申请没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请问时效期过了吗?
我于2009年10月8日到一家公司上班,三个月试用期,转正后没有签劳动合同至今。 好像也没有购买养老保险,有买农民医疗工保险,大概前三个月有人住院发现农民工医疗不好用,公司才开始将农民工医疗改为住院医疗,并开始交养老保险,可是我至公司还没有一年,不能马上交住院医疗!三个月前也问过老板“以前的养老保险可不可以补
我是一个打工者,搞建筑的。前几天我自己承包了一栋房子的修筑,150平方左右。在打混凝土的时候,一为劳动工人不小心从二楼掉下,导致腰椎受损。现在医院接受治疗。注《工人不是我叫的,是另外的人叫来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结果要求单位赔偿我1000多块钱,请问我是应该找单位要还是找法人要,我找单位财会问过,他们说不知道这回事,我是不是要找法人本人要 如果我找单位,单位总说不知道,或者我问他负责人什么时候在他总说不知道,那我该怎么办,如果找法院强制执行还要什么诉讼费什么的吗
在一家外语培训机构做招生工作,合同上写的基本工资是1010,工作时间为五天半,周一到周五,周六上半天,业绩按提成算,具体的合同里没写明,我七月中旬进入试用期,八月中旬进入合同期。一直到十月,没有业绩(试用期没有任务量,合同期任务量为6000/月)十月份发的工资一下给我扣除了720元(600+300)*0.8=720(其中600是
无劳动合同 现已离职 内资企业 外籍员工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个外籍朋友,在江西省南昌市一民营公司工作, 公司从开始就不签署劳动合同,工作九个月后,部分工资(无工资条,工资都是以其他员工的个人卡转发)和奖金被公司无故克扣而不予发放,实在无法接受这种公司的不合法状况,现已离职,人还在境内。 请问: 1、他是否有资格申请劳动仲裁,向哪里申请这种涉外劳动仲裁? 2、如果可以,
本人三个月前提请仲裁,今天判决书下来了,有些疑问: 本人是今年四月一日起来某公司工作,驻外地办事处,今年七月,公司撤销办事处,把我们全开了,七月十四日,我到公司办离职,填了一份公司统一印制的“辞呈”,八月十一日,公司通知我们去结工资和一些费用。问题来了,因为四月份有一次出差在工地被狗咬伤,花了四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