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1:轻伤鉴定的过程是什么? 2:被伤害者在伤害者不在场的情况下,做出的鉴定,法院会采纳吗? 哪种情况下做出的鉴定会被采纳?
我的朋友被别人打断手指,做的法医鉴定是轻伤;当时可通过派出所报警,开始不知道是什么人,后来我们自己找到了行凶人,但没有告诉派出所.我们一直都没有去找他们,派出所也没有出警,行凶一伙有8人,主谋是个偷摩托车的,曾被逮捕2次进监牢, 我想请教各位律师,我该如何处理,如果通过法律如何走这个程序;是先去派出所呢?还是直接去
死者13岁,死因不明,但有相对充足证据证明系医生在治疗过程中用药过激导致死亡。尸体解剖当天,在尸体解剖之后,政府人员从医院领取出死亡证明到达解剖现场,要求死者家属火化尸体。听说规定是尸检医生要先在死亡证明上签字后,才能进行尸检。即尸检程序明显错误,请问,尸检结果还具法律效力吗?但担心解剖医师在解剖之后
我是原告,是本村村长。在5月份由于旱情严重,最后经过开会,决定放本村以前建立的吃水池里的水进行灌溉秧苗。可是本村有一户村民在没有经过任何人同意的情况下在里面养鱼,在去放水的时候阻止不让放水进行灌溉!并且在我去的时候,本户村民的大儿子将我打伤住院,出院后经过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可是在7月20日法院审
两方势力悬殊,无人证明,强方手拿铁锨竟做出铁锨打头顶轻伤鉴定在法院上会有什么样的效力和判罚
夫妻两个手拿铁锨去井边《妹夫和11家共同挖的,在法院上需要什么证明在什么地方办是妹夫劳动所得的也是受益人?》打我妹《怀抱14个月喂奶的孩子》,无人看见,后对方做出铁锨打头顶轻伤鉴定,我妹有心脏病和精神分裂,对方起诉,妹夫需要什么样的证据进行反诉?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在法院追诉他们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2010年1月,我一家三口殴打,至头部受伤,后经派出所处理,派出所给我做了轻伤鉴定,为轻微伤,当该轻伤鉴定未装入公安案卷,我我准备提起刑事自诉,由法院委托中介机构做了轻伤鉴定,结论为轻伤,但法院不予立案,将该案又移送至派出所,派出所要求我们在上级公安机关再做一次伤情鉴定,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我受伤住院五年了,属于面部重度毁容。在我出事以后单位一直没有给我上报工伤;当时我也不懂法律也就没有报。今年单位想和我解决这个事;想走仲裁。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是走仲裁还是与单位协商?哪个对我有利些?
被人打断第九根肋骨造成骨折,是否构成轻伤?如何走法律程序?是先向公安机关报案,还是自己向民事法庭提起
昨天,我爱人因停车争执,被人用铁棍打伤,造成第九根肋骨骨折。当时已经报案,并将医院的诊断证明交给了当班民警。民警要我们等着。但是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构成了轻伤?如果我想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是等待公安机关处理?还是向民事法庭提起自诉?如果需要法医鉴定,是我自己去找法医,还是由公安机关来安排?
因争吵,对方先动手(即为对方自己扑过来打我方,摔倒在凳子上,摔倒时刚好抓住我方脖子上的项链绳不松手),我方只是为了让对方松开手而咬了对方手指(鉴定为破皮,未伤骨),且在纠缠几分钟内被我和围观的人拉开,拉开双方后,对方就直接躺在地上,经法医鉴定后:对方暂定轻伤(腰椎骨折),我方暂定轻微伤(头部有6厘米
这份鉴定结论通知书是否符合正常法律程序或存在不妥?我局指派/聘请有关人员对**(原告)的伤情进行了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鉴定结论是***(1被告)用刀砍伤(**原告)的阔筋膜张肌及股外侧肌完全横断属轻伤;(**被告2)用刀砍伤(**原告)的左侧胫神经运动传导功能障碍构成轻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