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其他两个人组成联保小组向邮局贷款15万元,三个人各贷款五万元,私下约定一人还款5万元。我作为联保小组的牵头人。6月,由于其他两人未向邮局还款,所以邮局将我作为被告告上了法庭,其他两人只承担清偿贷款的连带担保责任。还要求我赔偿律师代理费。邮政储蓄还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我的银行账户。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邮政储蓄三户联保贷款,2户按时还款,一户还不上,另外两户是否要替他还?
邮政储蓄三户联保贷款,2户按时还款,一户还不上,另外两户是否要替他还? 另外两户,按当时贷款的比例还吗?
我是邮政储蓄银行营业员,用户汇款,因电脑系统不好使造成多汇一笔业务,用户发现后马上就取掉了,请问律师
2010年8月8号,这位用户来我窗口往省外汇三笔款,第一笔7000元汇款成功,第二笔4400元发送的时候电脑不动了,过了一会自动反回桌面了,我查了一下末笔业务,但是末笔业务还是7000元,我又打了一份轧账单账是对的,既然这笔业务没汇成功,我就又汇了一笔4400元的汇款成功了,第三笔汇3500元汇款成功。过一个小时后轧账后发现
朋友使用我的资料,托人从信用社获得贷款20万元,并签订协议,若到期未还,我将不负任何责任,这种协议能否对抗银行贷款合同!若不行,我将如何回避贷款责任!
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现在加我老婆的名字上去,因为是夫妻关系,还需要公证吗?如果银行带我们去做了《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变更协议书》的公证,这样的公证是不是属于必须要做的?
邮政三方联保,有一方由于各种压力自杀了,现在就还这自杀那一方没还完。邮政起诉我方和另一个还完款的人,让我们两家共同还剩下的。自杀的家人还在,房子财产都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邮政方面是不是有错?
2010年4月5号,我和几个好朋友用营业执照向邮政储蓄办理三户联保项目。是小额贷款。10月3号,有一个人做生意亏本了。躲到外地去了,还余2万多没还,银行已经向法院起诉,传单以下。那个人是否要去坐牢?
去年因创业需要,通过中介向邮政储蓄贷款10万(向中介付了7%的费用),是三户联保哪种(每个人10万),三个月一期,一年四期。第一期到期时大家都没什么问题,我是每期全还全贷的,平时每月还利息,其他二个是每月还本带息的。 但是到第二期签合同时,其中有一个人说这钱是帮老板贷的,现在他已经离职,也不想帮这个
男友在我们交往前借款付的首付,购房合同只有他一人名字,银行贷款已还,我出的钱比他多,还未婚,以后结婚
各位律师: 您们好! 我和男友是2010年初开始接触的,但是房子是2009年11月底买的(期房,2010年12月交房),当时首付了8万多些,其中有6万是借的单位的钱(因为单位有照顾贫困青年大学生优惠政策,购房时可以借款6万,前三年免息),也就是他只出了2万多些,2011年不是利率又要上调么,而且我们的是商贷,购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