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当月提前3天提出辞职,公司能把当月应由公司承担的社保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1)我广州户口,但是在今年9-12月到佛山三水工作了几个月 2)试用期6个月,但是我在第三个月(12月5日),根据劳动合同法,提前3天提出了辞职 3)因为辞职在当月的月初,按照我自己的理解,是可以在月中将我从公司减员而不交任何社保的。那么在当时,我就口头问了HR的人“能否帮我停了当月的社保”?对方说“不可以”
我于9月10日离职,公司已经给我购买了社保。那我的工资应该怎么计算?请说说相应法律条款!还有就是我在公司上班半年,但是公司一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我现在已经离职几天了,还可以主张2倍工资吗?
公司在广州,工作地址为其重庆办事处,有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公司拒绝补交3年社保,当月工资和费用报销仍未发放。请问,我是去广州当地社保监察科投诉,还是通过重庆本地律师发律师函,或者委托广州当地律师办理此事,因我本人在重庆,讯最佳处理方式!
上家公司已缴纳当月社保和公积金的情况下下家公司职工当月工资怎么算
我于17号从前一家公司离职,该公司已帮我缴纳了当月社保和公积金。之后我于22号到新公司报到,该公司不再帮我缴纳当月社保和公积金,但该公司当月发给我的工资是按税后(即缴纳公积金和社保后的工资)为基数计算出的工资,请问这时候合法?应按税前还是税后工资为基数计算?如果不合法,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追讨回来? 上家
公司不批离职申请,从离职当月工资里全额扣除社保并不发工资,合理吗?
是这样的,我于2014年6月17日申请离职并办完工作交接,但部门领导不签字同意离职,我便于19日自动离职(现在还有6月17日离职的申请单和工作交接单)。现在公司以我未办理离职手续,没人通知停保为由,从我6月份的工资里全额扣除了6月份的社保,并未支付6月份工资。现在手里有6月17日离职的申请单和工作交接单我能申请仲裁吗
我是每月16号发工资,24、25扣社保。我19号提出的辞职,人事说我可以一直做到月底,需要工作交接,这样当月的社保钱就只需要扣个人的,但是老板说让我二十几号就走并要我补缴公司出的那部分,这样合理吗,如果老板真的让我做不满一个月就走并让我补缴全部社保钱,我应该找谁帮我维权 我们每个月扣的都是当月的社保,我如果
我是七月初在单位办的辞工手续,但我们社保是从六月工资里扣,就是说用当月工资交下月保险
我是七月初在单位办的辞工手续,但我们社保是从六月工资里扣,就是说用当月工资交下月保险,单位以我七月不在单位为由,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在六月工资里扣了我个人承担的全部社保1053元,请问单位做法是否不当,我该怎么办
小产当月公司有支付小产假工资,这个月公司说社保的小产补贴批下来了
小产当月公司有支付小产假工资,这个月公司说社保的小产补贴批下来了,要在补贴中扣除小产当月支付给我的小产假工资。请问这操作是正确的吗?
公司辞退一个员工之后当月的社保公司要承担吗,现在她扣了我的工资
公司辞退一个员工之后当月的社保公司要承担吗,现在她扣了我的工资,让我个人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