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要找法医鉴定,因为鉴定部门是派出所指定的,我怎么知道公正不公正,我认为对方有势力。“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 厘米 (儿童达 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 单条长 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具体的还是以鉴定报告为准。如果构成轻伤的话,要负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要进行民事赔偿。”这是不是鉴定重要标志?
从高处坠落,造成手,脚四处粉碎性骨折,现已经出院,骨伤在恢复期,以后有没有什么后遗症现在还不能确定,请问这种情况有没有必要做伤残鉴定,急求回答,谢谢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爸爸是位老师,跟学校的另一位老师(云某)因为一些私事结仇,在这学期开学的大会上因为一点工作上的争论,之后他不知道在哪里拿的一把火钳,在会议结束后不顾其他老师的劝阻,在会议室的门口把爸爸打伤推下楼梯,这个过程中我爸爸没有还手也没有机会还手,被打伤后送往医院。 到医院后因为爸爸的
我在一小区租了一套房子做美容院,每月交物管费1.4元/平方,住户为0.7元,可是最近物业公司通知要我每月按5.1元/平方交物管费,否则停止购买水电,请问这合理吗?我要如何应对?
按工伤标准做伤残鉴定而按人身损害标准索赔合理吗?如有,请指出依据那条明文规定?
雇的一个员工(没有劳动合同,但属事实劳动关系)上班时间受伤,在拿完医药费后没有走工伤途径而是直接到法院以人身损害案件起诉。而法院判让按工伤标准做伤残鉴定,以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关于我们的疑问,法院人回答的也很含糊说现在他们内部有文件都是按这么做。但我怎么找不着?这样对雇主很不公平。 问一:听说工伤标准
农村大队会计殴打孤寡老人致轻伤《经法医鉴定》他将付什么养的刑事责任?
农村大队会计殴打无房无地低保孤寡老人致轻伤《经法医鉴定》他将付什么养的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出来了,对方全责。交警组织了一次协调,无结果。对方由单位担保把汽车取走了。现在好像没有人管了。法医鉴定还没有做,是自己拿资料去找法医鉴定吗?然后呢?这个案子在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