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今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因学校联系在江苏工厂实习,期间因出了一点小失误,主要责任不在本人,然而工厂要开除并声明毕业生发放有问题。原因是我实习未完成,请问该怎么处理
我09.3月进厂实习,今年七月份开始签的合同(七月份毕业)在此期间有一个小错误6个月试用期,现在工作上又有了一个失误,不造成任何影响,公司要开除请问合理,是否会有赔偿
我的一个朋友在洗水厂做货运,偷拿了厂的5条裤子 后被厂查出来了 当天就开除了并且之前压的两个月的工钱一分都不给,(两个月的工资大概有4000块左右),他们说这是厂规 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很着急我门是外地人不知道该怎么办 请问能帮帮我吗 谢谢
我进厂的时候什么资料都没有填,合同也没有签,我在那里做了两个月零九天提出辞职,到我离职到期时发现工资少了七天,厂里会计说要扣我七天工资,我又没签合同是不是厂里不应该扣我的工资是不是不合法的?我又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我是那个厂的员工,我是否可以到劳动局告他叫老板赔偿双倍的工资?
企业单位把工龄作为加工资的条件,那下岗工人再就业,企业不承认工人以前的工龄是否合理
企业单位把工龄作为加工资的条件,那下岗工人再就业,企业不承认工人以前的工龄是否合理
本人3月5日进厂,因有事无法再为工厂工作,于4月4日提出辞职,工厂负责人于4/15日在辞职单上面签名的时候,还写了一句话“按正常辞职程序办理”,之后一个星期,接到该司的电话,说我没有按照正常辞职程序办理,到现在已旷工7天,按自离处理,不给予发工资!该司所谓的正常辞职程序为提前30天辞职,但我在该司尚未满一个月
我们是纺织厂,进厂时说好每人压一个月工资,如果以后不干了会给工资。工资算法是按产量,(每个产量是0.002)可是我们这个月迟迟不开工资,经过大家的努力,终于在拖欠了8天后开了工资,可是却发现工资降低了,(每个产量是0.0016)每个人的工资都少了好几百元,找领导他们又不给解决,所以员工们都开始罢工不上班等他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