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一次吃饭中,去楼下买一包烟,碰见和他有过节的李某,两人发生口角,李某将其打倒,后脑勺正好撞到后面的一块尖角石头上,造成颅脑出血,在送往医院的路上死亡。李某当时没有抢救,二是见情况不妙,逃到外地,后经过公安机关3年的追捕,终于抓捕归案。这种案子王某家属怎么行使自己的权益?王某当时有有四个小孩,年龄分别为12、14、16、18岁,妻子40岁.
我弟弟被人打伤后住院治疗,凶手四人已全部抓住,这起案件属于刑事附带民事的案件,法院通知我们明天就民事部分,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请问一下,这样的调解大概有几次?如果我们在第一次调解中不能达成共识的话,法院还会让双方当事人再调解一次吗?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后自首,民事部分已判决生效,刑事会怎么判我
民事部分,我的保险买的较高,在没花钱的情况下已经解决。 在刑事部分中 我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 受害方提出要求问我个人在要3万,给我写谅解书,我有必要答应吗??
本村4人(2男子为35岁,2女为60左右)因父亲的公事,早上8点多到我家损毁房屋,殴打伤害我母亲(56岁)头部、胸部,殴打后出现头晕、胸痛等症状,经医院抢救,2日后因高血压致脑溢血死亡,法医鉴定为“原发性高血压病脑出血,纠纷及轻微外伤是其死亡的诱因”,凶犯行凶后无认错和自首表现,母亲与他们之前也无口角纠纷,对
本人叫朱晓明 无锡人 在去年七月份因一件小事 与苏北籍的一个名叫张国宝的人发生了吵架 后来发生了打架 打架过后双方都没事 后来被人拉开 我也就走了 当我没走多远 可是他在乘我不注意的情况下在我后面拿了一把铁榔头追上来想打我的头 当时我没注意 在旁人的提醒下 本人躲闪不及被他击中左侧下胸 击中后本人当时就不行了
您好,请问律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调解后影响刑事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吗?谢谢!
受害人被被告杀害至今十年,一直在外潜逃,上下打点当地司法机关未批捕。现在市检察院出面协调解决民事赔偿,免除刑事责任。至今未得到分文经济赔偿,请问死者膝下有五名子女,其中四名未成年,上有四个老人,赔偿应该怎样计算。
由于发生口角,水利局的人打了我妈,然后我爸用铲子打了水利局的人,他家家属带人打了我妈。而且在准备拿石头打我爸的时候打到自己的同事。前两天已经调解过,可是这今天有公安的人来说要来拘留我爸,怎么办?这算刑事案件么。被打的人头缝了3针,于事发一日后出院了
亲戚被人殴打致重伤,法院已判决被告(发案时23周岁)有期徒刑7年,民事赔偿14万左右,由于受害人重伤部位是头部,二次手术费用昂贵,但被告至今仍未付赔偿金(现还在服刑期),请问还有什么办法解决,才能得到赔偿?我们下步该怎么办?包括以后长时期怎么办?是否一定要等到被告出狱后才能要求赔偿?那要怎样才能知道被告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