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三年多,小孩两岁,丈夫在外有情人,本人已承认,但我自己并没有实质的证据。现所住房子按揭十年,已按揭第三年。如果本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像这种情况孩子能判归我吗?房子又会如何分割?
要取得对方有外遇的证据,是什么样的证据法院才会认同?房子的房产证上只有我丈夫的名字,也就是说房子是产权归他是吗?若是离婚我可以申请分得一半的产权或是要求他按市价的一半补助与我?
我想请教大家: 1、离婚诉讼中,被告如何向原告提过错损害赔偿请求?是在答辩状中提出吗?还是开庭答辩时直接口头提出即可?还是要在开庭前单独另写一份起诉状?还是写一份申请书要求赔偿?挠头啊。 2、如果老头、老太再婚时间很短,婚后未同居生活,离婚原因是因老头的子女粗暴干涉所致(子女怕分财产,伙同老头将老太赶
离婚诉讼中,男方举证房屋购买中从其父母手中借款45000元,有证明材料,但女方不知道,女方怀疑是伪造债务,请问如何举证?
张三夫妻共有在营运出租车,此车挂靠公司管理,其妻发现其有婚外情意欲离婚,恐其转移财产变卖出租车,请问具体法律程序如何保障女方的利益?
第一次起诉交了一次 因为法官的意见不激化矛盾所以撤诉 半年后律师发起第二次起诉 让我再交一次律师费用,与第一次相同 是这样吗?
我和再婚丈夫结婚17年,在15年前丈夫对养女有性侵犯行为,还多次的性骚扰,当时是为了孩子的名誉,没有起诉他,现在丈夫在2009年患脑梗病,一直是我侍奉,突然有一天我发现他写遗嘱,声明他死后我们的共同财产给他孙女儿所有,就此我提出离婚,请问我要以什么名誉来起诉他离婚,离后财产如何分配,现在丈夫本人能自理,我没
我和丈夫都是内地的,我们去香港领的结婚证!请问现在我们想要离婚可以在内地办理吗?或者是私下签离婚协议书盖手印有效吗?谢谢
男方出国到现在已经4年了,走的时候孩子4岁,家里没有存款,没有住房,因男方一直没有跟我有信息,想办理离婚,到当地律师跟法院问过说要他在国外的详细地址,可我找不到人一点办法也没有,也办理不了失踪因为他有跟他家里联系,我到他家也问过他家说不知道情况,请问下我应该如何办理离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