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09年借给一对夫妇1.6万元人民币用于购房,2011年6月初得知该夫妇于2010年底办理了离婚手续,且他们所购房屋也已转卖给他人,但借我的钱却未归还,我该如何向他们追讨借款?需要向法院起诉吗?如果起诉该怎么办?
两年前我的一位邻居向我借了一笔钱(没有利息的),当时约定好了时间归还。并写了借据,但是还款时间过后任未还款。之后屡次催其还款任无结果,之后借据也随之重写,最后一次写的借据还款日期为农历2010年12月30日,但是前段时间,借款人因无法偿还银行贷款而被刑拘,之后好像还被判刑5年左右,当时借钱给他的时候,是直接
我与前夫09年4月离婚,我们协议离婚时约定:前夫按月支付女儿每月500元生活费,500元西安生活标准,350元生活费、100元教育费、50元医疗费计算!但前夫户籍在四川南充,我在陕西西安,而且我与前夫都不在户籍地工作,我在广东中山,他在广东顺德,离婚后我们一直没有联系,抚养费他并没有按约定支付!请问如何追讨?如果起
我与妻子离婚,我们离婚时约定:她按月支付女儿每月1000元生活费,离婚后我们偶尔没有联系,抚养费他并没有按约定支付!而起变相的降低孩子的生活费用,一直要求降低到300请问如何追讨?如果起诉的话应该以什么名义向法院提交! 我想请问能否追要女儿看病费用和拖欠的生活费!谢谢!
一个外籍朋友跟我借了2万元钱,有其护照复印件,和一个银行账户,他躲避还款,多次追要无果,有他借钱电话录音,知道他原来租住的地方,但不知道他现在的住所可以起诉吗?他电话是实名制的,可以打通,但是我一打就拒接,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其所呢?能否胜诉呢? 没有借据,如果找不到他,是否可以报案呢?能以诈骗起诉吗?
2010年5月我在新疆借给甲方40万(南京人),并且乙方(新疆人)做了担保,原定2010年10月归还;我现在已经回南京,且甲方也回了南京,但现在他没钱,且也没什么房产,请问我现在怎么办;能否起诉甲方和乙方,如果起诉请问在哪里起诉不较好。乙方当时在借据上签了字且盖了公司章的;现在甲方肯定没这个偿还能力,但乙方现在
夫妇婚后共同努力赚钱在广西梧州市买了一房屋(分得明细些来说,买屋的钱女方出得还要多),婚后育有两男孩,房产证上都写了夫妇的名字,现男方有婚外情,在外面有情人,女方已多次劝告都无效,现打算离婚,不知如何才能保到女方权益?若离婚分为各一半,但双方都无钱,卖屋男方又不肯签卖协议,这房屋又如何处理?如何才能
我与妻子结婚前,我和母亲买了房子,房产证上有我和母亲的名字,按揭由我一直在承担,向亲戚的借款至今未还,我现有一个孩子,离婚房产该如何分配???另如我不幸SW,房产会如何分配???
本人在2009年借给一对夫妇1.6万元人民币用于购房,2011年6月初得知该夫妇于2010年底办理了离婚手续,且他们所购房屋也已转卖给他人,但借我的钱却未归还,我该如何向他们追讨借款?需要向法院起诉吗?如果起诉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