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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追讨我的借款

如何追讨我的借款 2010年5月我在新疆借给甲方40万(南京人),并且乙方(新疆人)做了担保,原定2010年10月归还;我现在已经回南京,且甲方也回了南京,但现在他没钱,且也没什么房产,请问我现在怎么办;能否起诉甲方和乙方,如果起诉请问在哪里起诉不较好。乙方当时在借据上签了字且盖了公司章的;现在甲方肯定没这个偿还能力,但乙方现在也不肯给怎么办?乙方有一辆路虎车,才买几个月,值100多万,我要是知道车号,法院能否强制执行!谢谢各位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r8219(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1-27 19:5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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