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中查封、划拨裁定书是否必须由主管院长签字,有否法律依据,谢谢
执行中查封、划拨裁定书是否必须由主管院长签字,有否法律依据,谢谢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异议,共3人,现审查完毕,裁定驳回异议。其中申请执行人接收了裁定书,两案外人接收了裁定书,一人拒收,被执行人也拒收。(原来是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拖延执行)请问: 1、此执行异议裁定书是否生效? 2、申请执行人可否要求法院继续执行?
原告在没有购买房屋的前提下,诉讼请求为:解除三个被告签署的购房协议无效. 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如下:本院认为,居住权是一项用益物权,是为专人设定的长期权利,居住权人享有使用占有的权利;作为他物权,本身即是对所有权的一种限制,非经合法途径,所有权人不得对居住权人行使排除妨害、返还原物或径行出售他人等的物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另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房屋产权过户),申请执行后,法院是否应下达执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还是只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被强制执行人王五,在银行有三万元存款已被法院冻结并化为法院账户。这时被执行人的前妻刘某(与2000年2月离婚)刘某提出异议,说王某的三万元存款是我们(离婚前)承包土地,该土地现被政府征用,所征用给的土地补偿款,应由我一份。请问一,他们离婚时候对承包土地没有约定,十年多来一直由王某所使用。该补偿款是否应给
我方与对方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当时签订合同时,未约定办理结算的负责人,最后办理结算时,对方项目上的物资部长予我方办理结算,并签字,但是并没有盖章,请问这样的结算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方物资部长的行为是否属于表见代理?
股东李某是否有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的权利,阐述其法律依据并做简要说明。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组建了“速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张某、王某的出资各占公司资本的2/5,李某的出资占公司资本的1/5,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营业期限为10年。10年届满后,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继续经营,李某提出反对,并要求“速达”物流公司收购自己的股权,张某、王某不同意李某要求。
请问这份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是第五条。谢谢各位律师
婚前协议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甲乙双方通过自由恋爱,现准备于2011年登记结婚,为保障婚后能够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履行夫妻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避免和减少家庭婚姻纠纷,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在结婚后自觉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要互敬互爱,自觉履行夫妻忠实义务,和睦相处
作为侵权案件的原告起诉状中的事实与理由是否合格(做为法律学生的课堂作业}若有不足请帮忙指出,谢谢
原告张华在被告的商场购买价值300元的热水器,回家后正常使用,热水器温度突然升高,将原告张华烫伤并住院花费人民币5000元。首先,原告张华确实已烫伤即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其次原告是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造成的烫伤,并于事后对热水器进行过质量鉴定,经鉴定热水器本身存在着缺陷,所以热水器本身不合法,因此行为本身具
几名员工与公司官司和解后的赔偿款,在没有标明具体钱数的白条上签了字,过后几名员工把获得的钱数经过核总对比发现与总赔偿款数不符,少于应得总赔偿款,怀疑被中间环节某个人侵吞,但是又签了字,请问这种在没有明示赔偿钱数情况下的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