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户口在农村,但由于上学落回原籍户口变成非农户口,本人与爱人结婚后户口也签到了女方户口本上,本人也是由于上学户口也是非农,我夫妇二人均不是国家正式职工。
问题1.本人是否具有买本县城内农村宅基地的资格(准备买县城内的一个平房)
2.如果可以应注意什么?
本人是外地人,但现在户口已经迁入女方户口上,女方户口是在农村,不属于城市户口
对象家邻居想把村基地买来盖房,但是若盖上后她家旧院就无法正常出入,她家邻居仗着自己和村书记有关系蛮横不讲理,请问有什么办法解决?
我们在93年的时候买了三爸的一块老庄基地(无庄基证,但有当时签字的卖契一份),由于四爸的无理取闹,动不动就威胁打人啊之类的,导致到现在我们无法使用这块地皮。请问我们如何该怎么办?
因为我们那里未来可能拆迁开发,所以我们村以新农村庄台化的名义占用农田大肆买卖农村房基地,且买主都是本村户口但有房子的户主或是非本地户口(城市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而非农村户口的人
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村委会以发展街道的名义,向我们土地承包户说,是暂时租用,但是租用的合同没有过多久就以威逼利诱的手段让我们把土地卖给他们,给我们非常低的价位。以至于让有些承包户的吃饭问题都有些困难,他们就说我们把地买了可以顾燃眉之急。还答应给我们这些承包户很多优惠政策,让我我们一次性把钱取走,然
本人想买我叔叔家的一间地皮, 现在人都在外地,不想会老家。 就直接在上海做字,找的亲人做证人。可以吗? 合同书的内容应该怎样写,需要注意什么。 麻烦详细解答 不胜感谢!!!
我年轻时支内在四川工作,93年与单位签订了职工住宅买卖合同。现在我已退休回故乡。去年年底终于办房产证了,我因诸多原因至今不能回四川,听说房产证办到今年7月份,明年我回去办房产证会过期吗/2:我95年离婚,法院判决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可现在判决书遗失,如果法院找不到备件,他们不给办房产证,我该怎么办?(
我买了个三个墓穴已经签了买卖的协议,并且已付了定金2.5万元,还要付的钱有首付款和分期形式付的钱没有付。现在不想买了,但对方要追就我的责任,但是他们的服务和带有高回报效益的误导让我觉得自己被骗了,那我要付法律责任吗
我在2008年12月30日买了一套130左右的套房,预付款也付了9万元了,签了合同,开了正式购房发票,可过了几天我的那个朋友说也很想购一套新房,免得跟公婆在一起住不放便,所以我就给她介绍一套,只有86平方小套的预订房, 不过钱也付了6万元了,办了她本人的合同了。可后来我跟我的朋友说,大套钱蛮贵的,你的小套给我,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