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6年01月辞职离开新乡,社保被自动转移到流动窗口,截止2011.06月社保帐户已累计欠费18000元,如果个人到新乡补交社保欠费18000元,请问还有其他费用吗,比如滞纳金什么的,听说如果有滞纳金的话,就滞纳金就比欠费高很多,请问如果有滞纳金的话我该怎么办?值得补交吗?
欠费金额18000元里面是否包含了滞纳金?
我是03年上的班,中间换了几个单位,但是单位都没有负责保险的。我于今年和单位签了合同,想问下我前五年多的保险费还有补交的必要吧还听说退休后和缴纳的年限有关系,我现在28,望大家给下建议。急,因为单位三月份要交保险了~~ 不是3月,是6月!!
我于去年9月27日(08年9月27日)进现在的公司上班,当初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不交社保,转正后补交,可昨天我在网上查询,公司有6个月的社保都未给我交(从试用期开始到转正后3个月都未交),到本月只给我交了4个月的社保,但从试用期开始公司便每个月在扣工资(个人部分),直到今天我找人事,人事说不能补交!所以
我于去年6月份进入一家公司,试用期三个月,也就是说9月份开始就是正式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直到12月公司才通知我交暂住证,户籍资料,生育证这些去办社保。我于是1月初去办理暂住证,但是因为广州这边开始不办暂住证,改办居住证,又由于刚刚开始办居住证,流程很乱,我等到3月也没有拿到居住证,后来又收到通知,说
我今年3月份换了个新工作,原来公司以重庆社平基数没出来为由一直没给我办接续卡,而新公司又以没接续卡为由一直没给我交社保,说等手续办好了再给我补交,请问到时这样有影响吗?我听说医保停交3个月以上就要重新开始计算时间了,对医保要累计15年的算法有影响吗?如有影响我现在怎样做呢?(因为到现在接续卡还没办下来,
我在苏州一个私营企业里做营业员,工作了16年。一开始因为没有社保的概念所以就没有交社保。2008年新劳动法实施了也没有交社保,但是把“社保个人负担部分”返还给了我。现在我已经55岁了,到了退休年龄,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能够补交几年呢?
事情比较复杂,请亲们耐心给我说下我该怎么办:本人2005年在新乡参加工作,单位交纳社保三金,截止2005年12月本人辞职离开单位,回到洛阳,在新乡的社保本人并未转移回洛阳,也并未做任何处理,2006年06月在洛阳一家新单位开始工作,单位一直未给交纳社保,截止2011.04月单位突然说要给予办理社保,于是我就想起在新乡交过
2005年1-12月在新乡工作,交纳了一年社保三金。 2005年底辞职离开新乡,社保未做任何处理,未办停保。 2006年1-6月回到洛阳无工作单位. 2006.06月进入福建在洛阳的分公司工作,公司承诺交社保 2006.06-2011.03月洛阳的公司一直未交纳社保,2011.04月洛阳公司突然通知给职工交纳社保,于是我让新乡的朋友问了下在新乡当
本人社保中间欠费,在4月份打印了欠费单当时没补交。6月准备补交欠费单不见了,社保工作人员说不能在不打印单据,现在要缴费怎么办呢??急请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