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小店,近日在工商到店里查到一些过期食品,价值二十多元,后进行立案调查,隔日,到侯工商所询问,称可能要罚几千元,最少两千。 我想问的是:像这种事是不是就一定要罚这么多? 能不能运用产品质量法,不用食品安全法? 我不交罚款会不会扣押我店里的其它商品? 在罚款前我把店转让还要不要罚款? 罚款告知书送达后我有多久的申诉期? 其实我就是不想罚款也不想开店了,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请各位专家帮助,谢谢了。
因为本人刚买了一份意外保险,在合同的责任免除条文中的最后一段“若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而遭受意外导致身故。。。。。”其中的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是什么意思,能详细解释一下吗,没载安全带算吗?我问了保险公司,其回答是交通安全法里面关于承运人的规定,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谢谢
我在超市买了两袋面包没有 安全标准 批号 是否可以一赔十。 1.它赔十是否是赔偿这个批次的10倍,还是就这一个。 2.具体关于一赔十的文件
食品安全法没有惩罚到社会非法企业,而是失一个普通超市蓝领供应商销售员面临下岗。今日秦皇岛乐购超市屡屡出现有顾客故意去买超期食品来敲诈钱。此种情况,一个月发生一次,供应商厂家只会替销售员承担一两次,后期钱都得销售员自己掏。面对社会道德败坏人渣,我们怎么利用法律来反抗,光靠自己看好产品不过期是不够得,人
法规里面没有针对检测人员进行详细的介绍,是否只要有从业资格证就可以上岗了呢?再如感光实验,是否色盲的人也可以进行实验呢?非常感谢您的答复!
实不相瞒,我是从警不到一年的人民警察,现在有个机会可以调到省厅成立的处理食品药品安全的专案总队,但是关于这方面知识自己实在很欠缺,希望律哪位师有时间给予辅导(电话回拨将不胜感激),主要是如何界定假药、劣质药以及处罚的标准,望尽详尽,弟弟先表感谢,期盼回复。
前天去交警那里录口供,交警说我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的第四十三条。 事情经过:我是从一个防城区人民路上一个单独的十字路口右转,往百佳汇方向开摩托车,转转过去10米左右我马上把车开到了机动车道的最左边(道路是两车道相向而行)机动车旁边就是非机动车道,开到了机动车道最左边后,我看见前方50米左右有辆电动车在机动车
由于施工方光武汽车修理厂要在我家房屋西墙三米处挖一条50公分的水沟,然后再水沟旁砌围墙,我担心施工方给我的房屋造成损伤,所以叫他们拟一份协议,想问各位怎么写才对我们有利?
关于员工小孩在企业宿舍住宿免责安全协议需要注意那些条例?请各位高手指点!指点!谢谢! 我是人事负责人,负责拟稿免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