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哈溪村有一块地,刘家组和韩家组双方都没有土地证,现由韩家组的一个农户耕种。2010年由于林改,韩家农户要将此地填写到本户。刘家知道后,坚决反对,声称该地是“食堂化”下放时,分给刘家的山地,当时由于百姓生活水平极差,刘家组让给韩家组耕种的,由于那时根本没有什么土地使用证,也没有什么协议,现在韩家组农户说:我已经耕种了几十年了,不是我的还是谁的?但刘家组又极力反对。该怎么处理? 2011年6月16日
你好, 我们家的土地和他家的山是连在一起的,他的山的证上写着以路为界,后来那个路不是路了,我就把自己的地扩大了一些,都种了好多年了,现在那里拿来卖,那山的主人就说那地是他的,要我们拿钱买,请问山以路为界,那那条路就是他了吗
我购买了一片山地(村有林)是村里瓜分到私人经营的。原主人也无使用权证明,但前期有种植杉树。最近有人侵占了这片土地的4分之1,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
有一位故去的父亲遗留下来的山地,他有五位儿子。他们推选其中一个弟兄办理《山林权证》、因为这个弟兄在办理《山林权证》中只留有自己的名字,就认为父母亲遗留下来的山地归为他自己个人拥有,其他的四弟兄无份,他们都是本村农村户口。请问这四弟兄有没有份呢??能否详细帮我分析这个案例呢?
你好! 我是苍梧县京南镇人,于2000年12月份承包京南镇儒垌村大田头组集体所有的大虫冲旧木薯地及木薯地的上八角林,承包期限为十年,即合2010年12月31日止,合同由全组全部户主签名生效。在我承包期内的第五年,即2005年,京南镇儒垌村大田头组第二小组(大田头组共分为四小组,第一小组、第二小组、第三小组、第四小组
20年前我父亲与好友一同签定了山地合同,共90亩,一人一半,合同名字是朋友的,前两年我父亲去世突然也没有交待,直到今年全省都发动起来植树造林,我母亲去问那位朋友要山他就立马否认与我父亲有共同签合同的事,说是他一个人的山,实际上也不是荒山,之前山上有很多树,其中一部分还是我父亲雇人种上去,现在都有水桶那么
我代表公司方签订没有盖章的工程承包合同出现纠纷时责任的划分?
我代表公司方和没有任何资质的劳务队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上仅有我和承包方负责人的签字与他的手印,没有我们单位的盖章,问此合同是否有效?要是有效将来出现纠纷我要承担责任吗?还是应该公司来承担?我仅是公司的一个合同工作人员。
我代表公司方签订没有盖章的工程承包合同出现纠纷时责任的划分?
我代表公司方和没有任何资质的劳务队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上仅有我和承包方负责人的签字与他的手印,没有我们单位的盖章,问此合同是否有效?要是有效将来出现纠纷我要承担责任吗?还是应该公司来承担?我仅是公司的一个合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