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再婚生育政策: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子女,离婚时都判给原配偶了,请问这种情况再婚后还可以再生育一个吗?
我朋友带着儿子与他爱人结婚,但他爱人在婚前有一儿子,儿子跟男方生活。他们在一起生活了15年,此时若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我朋友家境不错,膝下两个女儿,都已出嫁。05年与另一再婚女人结婚,女方家境不好,进男家门就负债累累,都是男方帮忙还的。她还有两个孩子,上学,买房子,结婚也都是男方的。近年来,女方出现外遇,并且赌钱,现在女方反倒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财产,她有吗?
我们婚前都有一个孩子 ,都不跟自己生活,没有抚养权,请问:我们还能再要一个孩子吗 ?可以的话怎么办理。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没有一个子女,可以再生育吗?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没有一个子女,可以再生育吗?
爸爸再婚后办了结婚证的女方户口已经迁过来也享有继承权吗(双方都有子女)、女方家的子女有无继承权
爸爸再婚后办了结婚证的女方户口已经迁过来也享有继承权吗(双方都有子女)、女方家的子女有无继承权 妈妈在10年前去世了、过了1年,爸爸找了同龄老伴、并办了结婚证、将找的老伴户口也迁入我们当地。 (爸爸、我、结了婚的姐姐、过世的妈妈均是非农业户口。爸爸退休后一家人一直住在原籍老家。和老伴婚后共同盖了几间房子
我朋友家境不错,膝下两个女儿,都已出嫁。05年与另一再婚女人结婚,女方家境不好,进男家门就负债累累,都是男方帮忙还的。她还有两个孩子,上学,买房子,结婚也都是男方的。近年来,女方出现外遇,并且赌钱,现在女方反倒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财产,她有吗?
2008年12月,浙江省调整了计划生育政策,将“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为两个,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生育审批范围 那再婚前一方生育一女一男 女方未婚是否属于这个范围
核心:男女双方再婚能否二胎人物:1.女方A,男方B,双方各离了并AB双方结成夫妻,2.女方与前夫有一儿子A1,离婚后A1分配了给A,男方有一孩子但是却分配给了前妻,3.AB双方务农,A1是A在25岁前生育,而A未满30,A的父母有只有2个女儿(A是其中一个)4.AB双方非军人,健康正常,位于临朐,B倒插进A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