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再女初,男婚前育一女,现两人婚后共育一子。男方有一房产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请问如果婚后两人就此房产做了婚内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公证,但由于贷款没有还清而未做产权变更(产权为男方一人持有),在此期间若其中任一方或双方身故,房产将如何继承,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吗?
如果做的是赠与公证,即将产权的50%赠与女方,又会有何不同呢?
代书遗嘱没有证人也没公证有效吗?我父母都是二婚,78年结婚,95年因性格不和离婚,因我判给父亲,所以母亲没有要家里的任何东西,96年父亲单位房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和他与他前妻的儿子签了一份协议,当时购买百分之六十的产权,要他儿子出资,身后房子留给他儿子,但是离婚期间我父亲的生活以及住院都是我母亲在照顾
公公婆婆有乡下房产一处 ,公公有两个儿子,我们是大儿子,大儿子一家和父母、奶奶一起住,小儿子因为倒插门去了女方家里(结婚时父母给了一笔钱,作为没得到父母房产的补偿)。按乡下约定俗成的习惯,家里的房产就由大儿子所得,父母的赡养也由大儿子承担。 大儿子要翻建新房,按政策必须把原来的旧房全部推翻才可翻建,父
我父母有红本安居房各占一半产权,后两人离婚,在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中明确: 1.离婚后母亲将其一半产权划归我所有 2.父亲承诺其二分之一产权指定我为唯一享有继承权。 几年前我母亲去世没有立遗嘱。现在我想把房产证上我母亲名字替换成我的名字,有如下问题: 1.我可以凭之前财产分割协议直接去房产登机部门办理换
家庭房产协议书 一、 宗旨:妥善安排母亲生活,兄弟姐妹和睦相处。 二、 全家房屋分配本着平等、互惠、互谅、互让的原则,求大同存小异,少数服从多数,各自安排好自己的生活。 三、 经协商后,达成以下四点共识: 第一, 海淀区XX路二号3-5-354号单元住宅二间,由母亲李
你好 请问 我结婚两年 由于婚前口头协议他都无法做到 一吵架谈到离婚 他就赖账 我为支持他事业在婚前就给他十多万 婚后又和我父母借了二十多万给他 婚后我又把我婚前的一店转让 转让又有二十万 现在我俩想签一份协议 他有一栋住宅楼 归我所有 以后万一涉及到离婚 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房产证还没办下来 购房合同的名字是他的
母亲去世后 留下老年痴呆的父亲 兄弟姐妹签署了一个协议 只要我家负责父亲的赡养和养老送终 父亲的房产由我继承 协议没有公证 但是有所有子女的签字和手印,这样我确实做到了独立赡养父亲直至养老送终 费用由我一人出 请问 房产是否应如协议说的 归我 其他兄弟姐妹还有权分配吗? 补充:你好 协议一直没有公证 现在 父亲
房产在已过世的老人名下,而且现在房子已经平改了,原来的房产证已经物是人非,新的房产证还没下来,经家人商量决定房产归儿子所有,女儿放弃对房产的继承权,但在遗孀的的赡养问题上做了一些条件限制,答到标准就放弃继承权,达不到标准此放弃协议就无效,我想问下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力吗?如果有怎样写更合乎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