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护士,93年到至今在一国企单位职工医院(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上班,一直是一位外聘护士,原来和本医院签订合同,有了人力资原后和人力资原签订合同。月基本工资为600元加少量奖金。而那些和企业直接签订合同的员工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左右和我们同样的奖金,可是福利这方面我基本是没有。国家的《劳动法》和《护士法》同工同酬没有体现,我跟人力资原反应他们的回答是,这和他们无关。医院方就直接回答很多护士想进来上班了。和我这样的外聘护士在这上班的还有很多。我们一起努力都没有用。 我本人在工作方面是是比较出色的,每年的护士考试基本是前三名。多次评为优秀护士。一直奋斗在临床一线。并且通过国家护师资格考试。可是没有用,我要怎样维护同工同酬了? 谢谢!
我在一个国企上班 是从07年9月开始上班的, 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 和公司签定了3年的劳动合同,然后工资是从老员工的50%开始拿起 每3个月升10%,依此类推 直到最近才拿上100%的工资 在这期间我的工作和同岗位的老员工是一样的 最近才听说新劳动法有同工同酬这规定 请问像我这类型能向公司索回没有拿到100%之前的工资吗
本人现与原单位有劳动争议,不清楚社会保险怎样由单位赔付,该陪多钱怎样计算(本人现在在陕西省咸阳市,原单位为西藏民族学院。05年8月本人大专毕业后就在西藏民族学院就职,到09年5月我辞职,工资一直都是800元,没有社会保险等一切福利。)再请教劳动合同法中的关于同工同酬怎样赔偿是按当地的平均工资还是按学校的计算
我在公司里做机修工公司的机修工有3个档次初级技术.中级技术.上级技术做的都是一样的工作但同为上级技术的人基本工资最高相差500元请问徐老师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曾经跟我们解释说因学历不同或工作经验不同请问这种解释合理吗?
我们在电信工作干得都是编内人员工种和工作,甚至比他们更辛苦责任更重,学历也比他们高.但我们的工资福利却是编内人员的年三分之一,我们每个月要多做四天.一年要多做四十八天.法定节假日要加班.但他们编内人员休息.加班费照样拿,比我们还多.这合法合理吗.工资不公开偷偷摸摸分.剥削我们的劳动力和报酬.我们很气愤.太不公平不
我们是一群特教的老师,其中有几位教师从事这个行业有十几年.我校的前身是一所私立学校,2007年,收为公办。2008年以后,从普通学校调入三名有编的老师,现在我校有编的特教正式老师,享受着工资待遇比普通教师基本工资25%的待遇等各种补贴与保障. 我们这群没有正式编制(实际上特教资历比有编的老师深),均担任着学校的
我们是一群特教的老师,其中有几位教师从事这个行业有十几年.我校的前身是一所私立学校,2007年,收为公办。2008年以后,从普通学校调入三名有编的老师,现在我校有编的特教正式老师,享受着工资待遇比普通教师多25%的基本工资的待遇等各种补贴与保障. 我们这群没有正式编制(实际上特教资历比有编的老师深),均担任着学
我们是一群特教的老师,其中有几位教师从事这个行业有十几年.我校的前身是一所私立学校,2007年,收为公办。2008年以后,从普通学校调入三名有编的老师,现在我校有编的特教正式老师,享受着工资待遇比普通教师多25%的基本工资的待遇等各种补贴与保障. 我们这群没有正式编制(实际上特教资历比有编的老师深),均担任着学
我是一名(原网通)联通劳务工 在单位工作9年了 从来没有同工同酬过 每次签1--2年派遣合同 签新合同时都得把以前的工龄作废 不签还怕丢了饭碗 和正式职工做的都是一样工作 请问我通过什么办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又不能丢了饭碗呢
我所在的单位是行政单位,我已在单位工作11年了,因为一直没有解决编制问题,单位也从未与我签订过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享受哪些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