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答复上诉人(债权人)说已退回基层法院《上诉状〉》说:送达回证有问题,即债务人没有收到法院的裁定
1。这时基层法院应怎么做?要多久时间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2.是裁定不给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是判决。 这个公告费由谁来承担?因法院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也请回答第2问。感谢!
一审法院没有把《裁定书〉》送达给债务人所以中院连同上诉状一起退回一审法院
中院说送达回证有问题。 这个责任由谁承担,都不知一审法院连这个基本的常识都不清楚,弄的上诉人浪费了二个多月的时间,上诉人(债权人)应找谁反映这个问题,叫谁承担这个责任?
上诉人牟志勤,男,1966年4月14日生,汉族,农民,家住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 窑底村五组 . 委托代理人张玉良,男,1956年2月2日,汉族,农民,宝鸡陈仓区虢镇南阳一组. 被上诉人阳平汽车电器修理部负责人罗军良,男,1976年5月14日,汉族,农民,住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联合村二组. 原告牟志勤就被告阳平汽车电器修理部负责人罗军良要求赔偿
上诉人于2009年12月X日向基层法院(法院)通过快递提交了:不服不给予不受理破产申请的<<上诉状>>,现X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 (2010)X中法民破字第X号民二庭王X法官经办. 2010年5月2X日上诉人曾到X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室信访说已超过《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
: 上 诉 人:小明(化名) 被上诉人:小相(化名)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因合伙纠纷一案,不服县人民法院2009年9月14日(2009)上民二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上诉人认为县人民法院(2009)上民二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认定事实错误,导致判决错误,请求二审法院判决撤销,驳回被上
上诉状已经交了,请问法院什么时候会受理?还有一审法院移交案卷给中级法院的时间有没有规定的?是怎么定的?怎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