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 请问在离婚的时候 什么情况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什么情况可以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夫妻财产? 谢谢
我与男方于2008年3月2日结婚,3月19日发现男方与另一女子关系暧昧,该女子发短信称怀有男方的孩子要去做掉(结果是做了的,这个女的我还认识,她也知道我们之间是存在正常婚姻关系的,因为该女子是我们结婚时候的伴娘)。那时候我在孕期,男方提出离婚我并未同意,期间男方对我有辱骂,侮辱并且威胁的精神上的损害,后期我
我与妻子在09年8月份提起离婚,起诉方是我,法院没有判开。我想再次起诉离婚。离婚原因是因为,两人感情不和(没有婚外恋),妻子与我父母的家庭矛盾特别恶劣,打骂我父母。而且自08年7月份就带着孩子(男孩,09年12月26日已满两周六)回了娘家,结婚时的嫁妆都拉回去了,多次找中间人调解都不肯回来。我父亲去看孩子被她赶
A为精神病患者,现居住在精神病院。其妻子与他人同居并把家中的财产转移。A有两个已成年的子女,但现在都无法联系。A的哥哥想要替A办理离婚手续,追回其财产。请问A的哥哥有权帮A打离婚官司吗?需不需要进行委托申请?谢谢!
请问我想打离婚官司 关于委托律师有什么技巧? 找律师如何才能避免找到假律师? 看他的律师执照吗? 也有可能是假的啊... 该怎样 才能找到真正好的律师? 有什么技巧和注意事项? 谢谢 社会很乱,我第一次找律师,请大家指点! 多谢各位
我与男方经人介绍于2005年结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又涉及到他父母,他们家待我特别不好,经常欺负我,男方也打我,现在确实无法生活到一起。现在男方已于上月30号左右将我起诉,请求事项,1判决离婚2婚生女归男方所有。女儿一直跟我生活在一起,他们家没有管后,吵架后女儿被男方抢过去,在他家住了快一个月,我想咨询一下
律师您好! 我的关系有点复杂,对方男是有个一次婚姻,并且带有一个女儿,女儿放在老家他父母带,他本是江西人,我们在07年的时候在江西拿了结婚证,08年的时候生了一个儿子,儿子户口在我老家湖南,并且现在也在我老家由我父母带着,在08年的时候对方的户口转到了东莞,但是他人现在福建,我现在在四川上班,从去年9
夫妻离婚 丈夫为了多分财产 伪造了一张借条 后来经笔迹鉴定属伪造证据 请问我们离婚时 关于婚姻财产可否主张他少分或不分 有法律依据吗
男女双方因性格不合离婚,因当时是媒人介绍认识并结婚的,当时男方在媒人的面前承诺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但没有立字据,现结婚6年了 要离婚,媒人也愿意做证,请问房子能要过来吗?有法律依据吗?谢谢各位帮忙的人士!!
我是经人介绍与她相识,在了解不深的情况下,仓促结婚,婚后三月,妻子犯病,住院一月稳定出院,现服药治疗。出院后妻子才告知其婚前精神病史有八年之久,期间时好时坏,一直不间断服药。我如五雷轰顶,气愤之余,提出离婚。妻子家人以给3万元分手费为条件,否则不同意,没得商量。我为婚礼花费几万元,积蓄已经花光,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