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原南通市搪瓷厂的住厂职工,住厂都在20年以上,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和单位资助下的自主购房,搪瓷厂在03年进行改制,职工宿舍作为剥离资产未参与改制,明确该部分资产由主管局管理,但在05年4月,职工宿舍却被主管局以3万元价格转让给了改制后的新公司(时评估价为26万元,更使人难以理解的是,房产转让的双方竟是已经改制掉的搪瓷厂与新公司,主管局为鉴证方),05年到09年7月四年多的时间内,主管局和受让方都刻意隐瞒转让事实和转让价格,直到09年7月,受让方发通知要求各住户搬离,我们才知道住了几十年的房屋早在4年多前就被转让了,我们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到主管局、信访局、纪委等处上访,都无果,10年5月我们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至今没有立案或裁定。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如果用民事诉讼,该如何打?
朋友在工作场所,因为工作事情发生摩擦,朋友被打了,后不服气,找同个单位的哥哥和朋友来工作场所把人打伤,头上据说是缝了10几针,现在朋友的哥哥被行政拘留15天,现在已经第7天了,期间朋友哥哥的家属发生这事后也迅速去医院去探望了被打伤的人,希望妥善解决,结果被打伤的人索要的金额数目太大,不能达成一致,大概对
别人借我6万元,写了一张欠条--2009年5月1日还款,欠条是2009年2月4日写的,现在都快一年了。我想问一下诉讼时效过了没有,我可以起诉他么?
我爸和其他俩个合伙人在1993年合伙盖了3间房子,其后我爸有了一个工作就离开了房子有他的合伙人继续使用和租给别人,在2005年我爸因为年龄大了不在工作想到其合伙人的房子去问,可合伙人说没有我爸的了,我爸上法院告了其2个合伙人,一审判决3个人一人一间,可有一合伙人认为都是他的就上诉了,中院判决打回重判我们这的又
民事诉讼状交给法院已经有1年多的时间了,法院说等待行政诉讼下判决后才能整理这个民事诉讼案。行政诉讼案我们败诉了,现在法院要求我们将民事诉讼案撤诉,这个做法合理吗?而且我们的民事诉讼状是先这个行政诉讼案上诉的,为何法院这样做?谢谢各位律师的答复!
我在想打一场官司。问题比较棘手。我想请问:首先是请律师,我怎么样确定我请的律师是值得信任的?再有,请律师除了应付的律师费之外,还要再送礼吗,最后,打一场官司,真的要用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吗
一个朋友的车出了事,别人开他的事撞死了人,死人家属把司机,车主,保险公司都告了!但是车主买车的钱都是借的,老家自己住的地方,房子是他的。关于赔钱一事,车主拿出来钱,法院会怎么做?
律师,请问因为民事债务起诉一个人的时候,如果不知道他的住址,但是有他户籍上的地址,而且户籍有他家人在,请问可以正常起诉吗?起诉的同时可以进行财产保全吗?
有驾校A与B,C。其中A与B是两家大型驾校,C原为A旗下的报名点及培训点,2009.9月两家终止合作,但A并未收回C处负责人的工作证件。 2010.3~2010.10月,我们共有50余人不之情的情况下到此报名点C报名学习驾照,其中收据所盖印章为A驾校的,但是其实他是把4月之前所收的学费一部分交到B处,自己留下一部分(现在才知道的),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