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10月15日到前公司工作,但至2011年1月公司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我今年3月中提出辞职,4月13日为最后工作日。但公司竟然扣发了我3-4月的工资,并在5月中给我发了开除的处罚通知。 我在5月已申请了劳动仲裁,批了8月开庭,但当时我只申请了3-4月的工资和撤销处罚通知。现在想根据劳动法补充申请半个月的薪水补偿和11月15-12月31日的双倍工资,咨询仲裁说可以撤销之前的再重新申请,但需要延期,也可以8月开庭的时候当场补充,但补充的申请也要延期审。 请问律师,那一种方式对我比较有利呢? 我还可以申请那些补偿呢? 我想申请补缴去年的社保,但仲裁说我是外地户口他们不管,是这样吗?仲裁不管社保? 谢谢
我出国务工,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不允许买手机,不允许和异性接触,在国外的时候,我这些都做了,而且被中国方面的劳务公司发现,让我们写下保证书,说我做了这些,并且以后不做了。回国之后,国内方面的劳务公司要扣押我的抵押金,说我们违犯了合同。我想咨询一下,劳务公司这样做可以么?合同违法么?
私人老板挂靠一个建筑公司中标了工程,老板自己设置了工程项目部,提供机械材料,我负责包木工铁工泥工的人工费。现在工程已经完工,但是我们没有签劳务合同,我也不具备劳务资格。开工时,我曾经按建筑面积每平方多少元报价,老板说价钱太高,说做完了按照分项来结算。说绝对不会叫我吃亏。做的过程中,算每个月的进度款时
您好:是这样的,我单位是一所培训机构,经常出现兼职教师未按劳务合同甩般现象对学校造成很不好的影响。请问一般这中情况如果打官司胜算是多少,如何打
本人在一家公司里开车一次不小心开叉车的时候把我们同院内另外一个老板的车撞坏了,我们老板什么也没说就给他修了,过了一段时间我家里有事就不做了,当时走的时候公司什么也没说,到了后来发工资的时候不给我发工资,我就问公司,公司说不给了要我赔偿修车的钱
本人于1998年和某国企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因无多余工作岗位,便没给我安排工作,也没有发过工资,也就是说:我没上过一天班,也没拿过一分钱,但有劳动合同。2011年公司改制,要和我中止劳动合同,并支付我经济赔偿(中止合同的赔偿)。 一、因为他没给我发过一分钱,我是否有权要求其支付我13年来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
我在外企公司工作7年,合同是和外服签的,但是只签了两次,近两年多没有签了,现在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愿赔偿我八个月的工资,请问我还能要求其他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