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今年3月份买了一处门面房,当时销售人员承诺是在5月份开工,并且说的特别肯定,我们就交了首付,当时销售人员也说了,后期如果不想要房可以退款。一直到10月份,该房产都没有开工,我们也去了多次,一直说快开工了。后面我们直接要求退房,在填写了退房的申请表之后,改房产公司就一直以公司现在没有钱为理由拖着,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我在购买房子后买了一个地下车位,后来发现房产公司在这之前已将同一车位出售给另一业主,我该怎么办?是同他们协商解决还是诉讼?
买主看中一套房产,欲买,被告知为公司房产,与代办人谈妥,支付1万定金… 到正式签订买卖合同当天会有公司人员过来与我们签订买卖合同,但是他的要求是,作为委托人证件齐全,但无法盖公章,需拿回公司盖章,但是必须是我方办理完30%首付后,加盖公章。买方合同可盖可不盖随便,但是如果要盖则合同要全部收走拿回公司盖
房屋业主过世后由其妻子和孩子继承房子,现房子准备出售,在这个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缴纳哪些税费(房子从原业主购买至今已满5年,现业主继承房子至今未满5年),房子交易过程中需不需要交5.6%的营业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
我在婚前有一套房子,婚后准备出售后再购房,但还未出售就看中一套房子借款付了首付,借款是有女方在亲戚处借的,我们两人签字的借条,准备等婚前的房子出售后还这笔借款,出售婚前房产所得的钱用于婚后这套房产的首付和装修,婚后房产贷款双方共同承担,请问如何保证在离婚时婚前房产的这笔钱不被分割,要做些什么证明或者
本人于07年在常熟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房子是由江南仪表厂开发建设给员工住的,后由于工程经营不善,房子对外销售,但是大的房产证上面写的房屋所有人为江南仪表厂,集体土地使用证上面写的也是江南仪表厂,产别属于集体所有房产,本人是外地户口,户口也一直在老家,我想问如果此房我想出售应该怎么做?(我手上目前有的资料
我现在住一房屋,是一楼,房主是我姥爷,姥爷和姥姥已去世8年,他们有子女三个ABC,现在先要出售这房屋,但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姥爷的名字。 请问这房屋能否公证后出售。意思是说甲乙丙商量好,由甲乙两人放弃房屋所有权,房产权全权交予丙,公证这房屋是丙的,然后丙拿着公证和房产证去卖房,如果房屋卖出的话再让买房人过
本公司(A)原本是上市公司,最近公司(A)名称被出售给另一家公司(B)借壳上市,公司(A)重新注册另一个名称(C),新公司(C)继续运营原公司(A)的业务。现在要求员工与原公司(A)解除劳动合同并与新公司(C)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能要求补偿吗?另外解除劳动合同和新签劳动合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我叔叔常年居住在广州,和我同姓,是我太爷爷养子的孩子,终年未婚,无子女。有一弟,因精神失常走失,已近4年。其父(即我小爷爷)已故多年。 情况是这样,我叔叔去年猝死家中,房本上应该是我叔叔的名字。没有直系亲属,他唯一的直系亲属(亲弟弟)已失踪多年,时效上应该可以认定为死亡了。现在只有我们旁系亲属,
离婚分得一套住房,离婚后出售,在办理房屋过户时要求前夫到场签字,由于关系很僵,无法到场签字,请问有没有什么办法,在没有前夫签字的情况下办理过户?比如到公证处办理一下房屋公证可以么?
卖房前和买家说有租约(租给朋友所以没有实际的租约),然后和对方说带租约出售,对方同意了。然后,虽然在卖房合同上说没有租约,但是和对方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说带租约出售。 考虑到卖房需要一段时间,希望这个房子出租出去赚点租金,我就在签订卖房合同后(大约10天后),把那个房子短租给了一个租客,租期是从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