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即没有撞击点的鉴定也没做相关鉴定就做出我负主要责任的事故认定书,在我上访到省交警总队以后 有做出了我无则的事故认定,同一起交通事故,同一个交警大队却做出完全相反的两次事故认定。我认为在第一次事故认定时交警部门存在这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的嫌疑,一死四伤的大案,交警大队长居然说出了允许办错案的狂言,我想请教各位律师那里可以告到这帮混蛋,声明本人已经告到中纪委了,谢谢大家帮我出出注意。
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调解书生效后,发现理解,适用法律有误,造成当事人损失,应如何处理?
两辆汽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部门在处理中由于理解法律有误,适用法律疏忽,调解书生效后才发现适用交强险条款理解错误,计算赔偿数额有误,造成当事人损失,经与保险公司交涉,保险公司不予理睬,应如何处理? 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还是要求公安机关撤销调解书在起诉?保险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确定?
家人被公交车撞伤造成残疾,未确定交通事故双方责任,应如何进行赔偿
2009年5月家人骑自行车外出与公交车相撞,受伤后经抢救挽回生命,至2010年5月评定为伤残8级。2009年6月交通管理部门在事故认定书中不确定双方的事故责任。应该如何按照责任进行赔偿?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此外,伤者2009年进行2次手术,2010年手术1次,赔偿基数(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按2008年还是2009年计算?
对方酗酒过渡,反道骑自行车撞了驾驶电动车的受害者,造成受害者头部、膝部受伤,经交警处理事故责任方是骑自行车者负权责,交警交由双方自行调解未果,受害者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损失费(医生要求养病两周),营养费合计2000元,对方不同意,只付1000元,受害者不同意,交警未经调解,让受害者自行诉讼,请问:受害者要求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只下了交通事故证明,未下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本文来自: 法易网
调查交通事故得到的事实: 2010年8月6日20时许,庞国祥(受害方)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汶上县广场路由东向西行驶到金都花园路口附近时,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朱吉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鲁ham366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到此处时也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造成庞国祥受伤,朱吉明轿车前牌脱落。 因该事故成因
我驾驶一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我本人没有驾驶证,摩托车无灯光在公路上夜间行驶,被后面的轿车追尾撞伤,我想知道我在本次事故当中是否承担责任(我在道路中线偏右行驶,轿车是与另一辆轿车会车后撞到我的)据司机讲是对面车灯光照射没看见我,我该如何要求赔偿。
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不同意保险公司赔偿,另一方无法去交警部门拿回行驶证,怎么办
由于本人在道路中间掉头,且此道路的刚刚重新铺路,没有画线,在掉头过程中,有一电动车从后面斜插过来(市内是禁止电动车上路的),速度非常快,撞到了本人汽车的左前方,交警判定本人负全责,为了处理方便,本人没有提出异议,但是在赔偿对方电动车时,保险公司要求在维修地点定损,对方不愿意,她想要赔新车,保险公司不
我的一个亲属在一次车祸中死亡,在发生事故之前他和一个朋友约的中午一起吃饭,两个人都喝了酒,他的朋友还开着车。他们从中午到出事前都在一起,最后他朋友驾车往郊外行驶,途中撞上一颗大树,车毁人亡,两个人都死亡。交警出现场的时候就告诉我们双方家属是驾驶员全责,当尸检、验尸报告出来时候也是确定驾驶员10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