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是这样的。我父母好几年前借了别人一万七千块钱,当时口头协议有利息的,也没立什么字据给他,因为关系也比较好,中间不断的五百一千,也还了三千块钱左右。因为父母没有跟要打收条,关系也比较好,可是父母一直没有偿还能力,再加上我念书,家里开销什么的。就一直没还得上,承蒙借款方的带量,拖到09年5月,是我跟我的母亲去还的四千块钱,也怪他们大意,当时打了收条,现在竟然找不到了。现在借款方把我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连本带利偿还5万多元。我听到这事情在学校坐立不安的为这事担心。我知道不管是法律的问题,还是道德的问题,还了7000块钱,不承认,真是缺德。我想律师告诉我,我该怎么做。法院的发的通知是6月26号开庭,我父母现在都在外地打工,是家里的爷爷奶奶说的。
借了高利贷,还不起本金了,但是总还款已经超出借的本金及民间法定4倍利息
我朋友3年前借了人家50万元高利贷,月息4%, 直到08年底先还了28万部分本金后,还差22万本金未还, 但是出借人居然把一个月利息加到22万本金,说要还23万,而且利息是按23万本金来计算4%月息就是9200元每月,3年了,到现在我朋友连28万本金及利息总共已经还了92万左右,已经大大超过法律规定的4倍利息范围,按照民间借贷规
甲方 房子被乙方抵押给丙方 因乙方向丙方借高利贷 现在乙方无法找到 未还清丙方贷款 故丙方起诉乙方 这样 甲方的房子抵押还有效吗 能否保住自己的房子
2007年我帮邻居从一个老师那里担保借了2000元高利贷,借期一年。2008年邻居给了该500元利息。此后邻居以对债权人讨债方式语言等不满为由没再还钱。请问我在这笔借贷中应承担哪些责任?债权人能直接先对我提起诉讼吗?
我在民间借了十万元的高利贷,他们太狠了一个月就是百分之十,现在我没钱还,他们就天天到我家喊打喊杀的,我想知道法律上就这种情况可以提供我何种保护
2008年9月借出一分高利贷30000元写清08年12月份还款月息1300元没写还款时的总款数贷款人自己有小公司贷款协议上盖了他公司的章他自己写的协议就是最后签字他用的是他自己名字的章这钱到现在一直没给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有权起诉吗这张协议刚开始写了借款人的名字写了出借人的名字最后不是他自己签的使用的章这样行吗
公安机关对我提供的法院高利贷借贷纠纷判决裁定生效后提供的新证据予以认可,但不立案因法院一审未认可高利
事实与理由: 2005年11月9日经邵阳人汪琪介绍借邵阳人刘丁丁130万元月息10%13万元。 从2005年11月9日—2007年2月9日15个月里我支付9个月高息117万(其中凌志车作价60万抵给刘丁丁) 还欠刘丁丁本金130万元,6个月高息78万元,共计本息金208万元。 2007年4月初刘丁丁带谷勇到我家授权谷勇全权处理追讨我和他(刘丁丁债务
我在2002年借了同村人的5000元钱,月息1分5,此人为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员,这5000是他自己的钱贷给我的。这样是不是属于高利贷?他是否违法?这5000好像是他吸收别人的钱,然后再贷给别人。他从中间赚取利息差。
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即为高利贷,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对吗? 这里所指的银行利率是指银行的哪一种利率,请说明清楚,非常感谢。
朋友(被告) 于2005-3-29向高利贷借款3000元,之后的几年利滚利,据说欠下了十几万,利息民间说法是1毛钱算。原告余某每隔二、三个月将利息结算重新写下借款单,并让被告签名按手印。借款期间,被告经常不定时还款,数额也数不清还了多少。缺少法律意识,还款时也未写任何收据之类的单子。 ; 帮分析一下问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