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区:本人2010年6月开始休产假,当时请的是90天,因为是剖腹产,后面向单位提供剖腹产证明增加30天难产假,单位人事部说要求产假期间只休90天,否则产假工资不给予支付,因为产假工资是要休完产假后回去上班才发放,本人不得已在9月1日原应还在休产假期间回厂工作,请问在这后面一个月里本应休假期间工资怎么支付?如果要仲裁的话,赢面有多大?请知道的专家帮忙解决!谢谢!
(因自离)现要办理离职证明原公司要求补缴一月在岗期间最高工资这样合法吗?
请问我与公司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期1年,但因不到期满1年本人自离,现因另换工作,公司需要本人拿出原公司的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公积金之类的福利,我给原公司打电话,公司说必须给公司补缴一月最高工资才给办理离职证明,请问这样做他们合法吗?谢谢。
我是2010年4月中旬入职的,单位是从2010年5月下旬开始给我交的生育保险,2011年1月我的宝宝出生的时候我的生育保险没有交满最底缴费期限,所以我享受不到生育保险待遇。像我这样的情况,单位应不应该支付我产假期间的工资呢?
我们单位说休产假期,工资由社保发(顺产一次性发7000-8000,剖腹产一次性发13000左右,生产时所发生的费用也包含在里面),单位不再发工资,并且在回来上班的那个月,还会扣回产假期间单位帮交的保险,这样合法么?
律师: 你好! 我现在怀孕两个月了,想询问一下,到时我请产假时,工资是按我原来的收入发,还是上海市的最低基本工资? 谢谢!
我去年9月怀孕 今年5月底的预产期 目前一直在单位工作 预备到五月中旬开始休产假 但是公司最近业务量少 听说准备要在5、6月份从西安撤离 但北京总公司还存在 那么如果解散我的产假工资应该怎样支付 我的合同签了三年 还有一年半到期 但是合同是跟西安分公司签订的 如果解散 我还能拿到产假工资吗
我是河北省私企的员工,我是今年8月的预产期,我今年27岁,现在公司告诉我我的产假是105天,产假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我每月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750效益工资450资金300津贴200组成的)这样合理吗,我们公司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险,生育费用应该由谁出,(听同事说公司报生育费用是由当地的社保中心按医保报销的,而且是定额的
问:我们是一家台资企业,我们公司职工的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补贴四个方面。我单位所有职工都参加了各项社会保险。但是,该女职工提出质疑,要求公司依照《员工手册》的规定写“规定产期不付”是什么意思?如何来维持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公司有三人于去年7月相继休产假,期间公司公司全额发放,待我们生产后也将需要休产假提供的手续(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提交公司用以审批产假,但是过了一年以后公司又让我们重新提供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出声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如果提供不了就扣工资,问题是诊断证明和出院小结当初休产假的时候医院已经开具并提交给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