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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产假期间要求正常出勤工资计法

产假期间要求正常出勤工资计法 深圳区:本人2010年6月开始休产假,当时请的是90天,因为是剖腹产,后面向单位提供剖腹产证明增加30天难产假,单位人事部说要求产假期间只休90天,否则产假工资不给予支付,因为产假工资是要休完产假后回去上班才发放,本人不得已在9月1日原应还在休产假期间回厂工作,请问在这后面一个月里本应休假期间工资怎么支付?如果要仲裁的话,赢面有多大?请知道的专家帮忙解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贺余飞(广东)
提问时间:2011-06-14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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