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50岁的女职工在企业工作6年现已到了退休年龄但是在企业未得到任何保险福利我该怎么办?
我是一家企业的职工 在该企业工作了6年但是厂里没有给我办任何的保险,也未和我签署劳动合同现已到了退休年龄但是企业安排我调换岗位从车间工人调到了勤杂工!企业用这种手段来剥削我在企业工作多年而不保留我多年的工龄的事实我该如何通过法律渠道来争取我的权利呢?劳动法有没有相关条款可以帮到我?请说的详细些 谢谢
1997年退休的企业员工(当时未到法定年龄),现找到劳社部(1999)8号文件要求企业给说法
我公司1997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现年48周岁(男),近日拿着劳社部(1999)8号文件《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找到公司。该文件是1999年3月9日颁布的。说他属于不符合法定年龄提前退休了,现要求返岗,并质问为何在他1997年退休后,国家1999年3月就颁布了纠正提前退休的文件,为
一个校办工厂,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集体所有制性质。能这个工厂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吗?我想告学校,请问学校是该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还是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在国内一家企业工作8年了,03年进公司的未缴纳社保,直到08年才开始缴纳社保。现在已经57岁了,还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就让退休,企业内部的退休年龄是55周岁。 退休以后的待遇只答应,再缴纳3年的社保,每个月的退休金300.现担任的职务是副厂长,月工资5000.现在有三个疑问:1、请问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我们是集体企业女工,在本企业工作三十年,二十年不等,现在我们的养老金是按企业养老金标准所买,现在劳动保障局却告知我们五十岁不能退休,请问集体企业女工退休年龄是多少?我们现在还是否是临时用工人员?望回复谢谢!!!!
我在江苏常州,我们厂在2007年10月破产,之后厂劳动部门把我们的人事档案关系转到人才市场,但是我们还是一直在厂里上原岗位上班,直到08年过年后2月因为和原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候薪酬方面有争议才离开工厂,这期间原单位没有给交医疗养老保险,都是自己交的,直到现在一直是自己交,我是93年参加工作的,离开厂的时候只有
我在江苏常州,我们厂在2007年10月破产,之后厂劳动部门把我们的人事档案关系转到人才市场,但是我们还是一直在厂里上原岗位上班,直到08年过年后2月因为和原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候薪酬方面有争议才离开工厂,这期间原单位没有给交医疗养老保险,都是自己交的,直到现在一直是自己交,我是93年参加工作的,离开厂的时候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