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絮(15岁)是海南中学的学生,于2011年1月2日放学回家的路上,路经一处居民楼(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5号),楼上三楼陈勇(陈勇为房屋主人)家的一个花盆突然落下将其砸伤(砸伤时间:12点)。正途径此处的刘佳佳(20岁)遇见此事,便向居民路咏华借了一辆电动车,送柳絮去医院(海口医院)。案发当时,叶天亲眼目睹了全部过程。由于刘佳佳对路咏华的车不熟悉,车速较慢,后来终于将柳絮送至医院(送到医院时间:1点30分),实施抢救的陈嘉医生称由于送医不及时,虽经抢救仍留下后遗症,经鉴定为头部被撞击、失血过多,耽搁时间过程导致。后柳絮的父亲向法院起诉,要求刘佳佳对柳絮的人身损害承担责任。
由于身体被他人所打致伤,想控诉,可是要进行伤害鉴定,但由于对方在当地比较有势力,想到市级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请问要怎样走法律程序呢?谢谢大家了…… 想做的是伤情鉴定,又如何申请上一级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呢?
我是2008年买了华安金龙收益联动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10年再一次交通肇事中左膝受伤致残,残鉴为8级,我想知道,就我这种情况,赔偿标准是多少?急待答案!
我在旅店住宿,因其玻璃门炸裂,导致我的手背缝了8针,我向其随要赔偿对方不予理睬。 请问我要起诉他们需要什么证据 我能得到什么赔偿 有人证行么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我母亲上山伐竹后扛着一捆竹子回家,路经蒲某人家的竹林,蒲某人看见就说我母亲偷伐他家竹子,并且找上门将我母亲打成重伤并住院(当时只有我母亲一人在家)。后我父亲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寻求处理并向其索要赔偿,但政府的相关人员告知我父亲,要我家自行承担30%的医疗费用,并不予受理。(注:蒲某人是
他家的东西一年前被偷!当时也报了警!现在诬陷是我偷的!我和他家吵了几次!闹的满城风语!人身受到伤害!我想起诉他还我清白!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我在一个快递公司上班,前几天装货,还没装完,,然后司机就开车了,我就掉下来了,伤了手臂,就到医院去拍片,,没什么事,就私下了结,赔了1200元,过几天,有点严重,,又去拍了片,,说是比原来严重了,现在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