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多月前,我骑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中右侧超越同向行驶的一个左手拿着手机正在翻看的人时,与其车把手碰到,导致双方跌到。结果对方小脚拇指骨折,我电动车电机损坏。 报警之后,带对方去医院救治后,交警进行了处理,我付主要责任,对方付次要责任。对方休息两个月。我想了解下需要赔偿多少,谢谢!
本人父亲于2014年10月21日在怀仁县侨乡小学附近骑摩托车自西向东行驶时被同向行驶的面包车撞伤,导致颅脑出血并在大同市三医院住院长达三个月的时间。住院期间对方保险公司(强保)垫付医疗费一万元,对方肇事人父亲(刚开始自称老乡)陆续垫付共三万两千六百元用于父亲的治疗。父亲住院期间肇事人被姐夫带至医院一次,之后
小孩被一辆脱险的小汽车撞伤,无交强险,商业保险。肇事主垫付了所有医疗费用。小孩后期恢复较好,民事赔偿这块怎样主张自己的权益,大概能赔付多少,
我是肇事方,撞伤一个老太太,老太太骨折,定责书判定我们全责,现在老太太在医院治疗,由于她自身有尿毒症高血压的等疾病,手术前可能要进行换血打白蛋白等一系列疾病,使她各方面指标能达到正常值,但这部分医疗费保险公司不负担,请问是否由我们负担,还是伤者家里也需要分担一部分。 另外如果能证明老太太在被撞前
我开公司的货车,在工作时间出了交通事故,我全责,车没有保险,现面临7、8万的经济赔偿,我们没签订劳动合同,只是每月工资都打到了银行卡里,对方要起诉我和公司,我想证明自己是职务行为需要搜集什么证据?
我岳母前不久被快递公司员工骑电动三轮车撞倒,导致头部受伤住院。期间肇事者去医院看望时,我岳母曾对他说你只需赔偿医疗费,其它不用赔。现在协商赔偿事宜时,晚辈们希望肇事者除医疗费外再适当给予精神赔偿,但肇事者拒绝。请问我们还有主张除医疗费以外的其它精神赔偿的权利吗?谢谢!
您好,尊敬的律师,本人的弟弟于2014年11月晚,开雇主车由工地开往回家路上,造成交通事故,事发时车上有一名同行工人,在工人的教唆下,当事人逃逸,后经法医鉴定死者属于醉驾(血液酒精含量达200ML),驾驶的无证报废摩托车,先有自己摔倒在路边,未当场死亡,当事人开车经过造成二次伤害致死亡,4天后当事人经交警大队传
我去年7月份开车与电单车相撞,事故责任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当时已经向保险公司报案了,但未进行定损及理赔。现在另外一方将我与保险公司一同起诉。我想问下,因为车主是我老婆,如果我老婆不被列为被告人,能不能开庭?现在快一年了,保险公司还负不负责赔偿?我要在开庭时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司机与车主是雇佣关系,合作2,3年,没签合同。司机违章超速超车置两车相撞。自己车3死,9伤。其中包括司机本人。如果责任划分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司机家属还能得到点赔偿吗?具体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