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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问题

交通肇事赔偿问题 两个多月前,我骑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中右侧超越同向行驶的一个左手拿着手机正在翻看的人时,与其车把手碰到,导致双方跌到。结果对方小脚拇指骨折,我电动车电机损坏。 报警之后,带对方去医院救治后,交警进行了处理,我付主要责任,对方付次要责任。对方休息两个月。我想了解下需要赔偿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swml(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10-09 15:0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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