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有3处房产,在我结婚时候我爸老房的6间屋子给我4间房加上院子,当时只立了个字据没有任何手续。然后把那两处房子给了我二弟三弟。这期间我三弟把他那还没有盖好的地基给卖了,现在没房子住了要在我的院子里盖房。我不同意但是我父亲费要让盖,说是房产证在他手里他要从新分配。请问它有这个权利吗?我该怎么办?
男方父母赠与男女双方宅基地上的房屋(有公证书),后由男女双方拆除后投资另立新房,建盖过程中发生离婚财产纠纷,请问男女双方是否为该宅基地(集体土地)上建盖的新房的合法产权人?如果是的话,不能进入市场流通的房屋如何分割及估算其价值?能评估吗?
我想问一下,我哥哥手里有两个房子,想给我一个 ,他的意思是去相关部门跟我公证一下。如果到时候我想卖必须经过我哥哥吗?我哥哥有权利不同意吗?给我的房子在法律上讲是我的还是我哥哥的?现在没结婚还,如果结婚之后这个房子是独有还是夫妻共有?麻烦了!
我们首付了30W但还欠余款13W,但是合同书上有写在贷款下来后余款一次性付清,但是贷款卡住了,在我们有双证的情况下房屋是属于我的还是原主人的。他是否有权力进行房屋出租或者拍卖。 合同书上已经有写了余款在贷款下来后一次性付清,但是由于国家调控,现在贷款卡住了,房屋原主人要求我们交出钥匙,他要进行出租和拍卖,
93年我父母盖了一栋房子,由于感情不和在94年离异,当时在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上其房产自愿赠送于我,并有协议书。我由于考虑父子关系,在我18岁的时候并没有提出将房子过户于我的名下。94年到如今2011年,我父亲始终都没有帮我办理房产证,现有的只有地契和93年的房屋准建证。当时房子并没有人住在里面。由于2011年,年底我即
我爷爷有三个儿子,我父亲是长子。1974年我爷爷买了两孔并列的坐北朝南的土窑以及两孔土窑所在的院子,两孔土窑分别由我父亲和我二叔居住,但是没有明确土窑和所在院子的归属,后来我二叔迁居别处,我父亲在院子里盖了两间小房,两间小房分别位于院子的东西两面且与两孔土窑分别相临,这两间小房一直由我父亲使用管理,盖房
结婚后,女方父母过户了一间房子给他们,门牌证上写着男方的名字,那房产证上能不能写女方的名字?或者同时写上男女双方的名字?在什么样的情况了,这间房子是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离婚后是不是要对半分?什么情况下这间房子是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的?
在市里有一块亲戚的宅基地,由于没有资金,大家共同投资盖楼,主人要底层门面房,建材也由大家分摊出了。按每人出资建一层共盖5层,这样情况不知道合同如何签订,怕以后因为这些小事伤和气,签定合同最好。希望能给一个答案,这也应属于小产权房吗?合同该如何签订?房屋产权如何分配?谢谢!!
我家是农村的,我父亲于1996年3月购买邻居家房屋及所属地皮,当时由村委会人员执笔签订条约,并由屋主及长子签字、按手印,接着请当时镇上一家律师事务所写了一张见证书,并支付工本费200元给律师事务所,合约封面写的是公正书,但当时由于父亲是农村人且是初中毕业对法律并不了解,并没有去公证处公正,以为律师事务所出示
父亲有一处只有居住权的公房,在他去世后2年房屋动迁,产权100%归个人,我和父亲一个单位,单位就把房屋落到我的名下但是现在还没办房票。我姊妹三人。其他人有继承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