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本地退休再就业老人在一家企业担任门卫职务,今年2月该企业放鞭炮,老人被炸瞎一只眼睛。负责放鞭炮的是其他职工,由于鞭炮点燃后无反应,老人走上前去看,就这样出了事。
因老人退休后聘用的,劳动局不受理此案,老人准备与单位协商解决。
在人身伤害赔偿问题上,老人与企业的责任如何划分?该退休职工伤残鉴定为六级,系居民户口,那么他可以问单位提出多少赔偿费用合适?如果是农村户口,又是多少?
只想协商,没有精力起诉。
双方责任对半开,还是企业全责,具体怎么个分法?责任几几开?
我夫妻都是下岗职工,听说现在的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可以办理申请再就业,可不知这申请书如何写啊?有求各位律师帮忙,谢谢!
退休补差职工,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上主要手的上臂截肢,去哪里做工商认定和伤残鉴定?如何计算索赔计算。
请问专家:反聘职工没有签订工作合同,工作中因不当操作时发生事故目前上臂截肢了,如何进行工伤认证和伤残认定,听说可以定为5级伤残,如果按此认定能够对反聘的企业要求多少索赔?辽宁地区,谢谢!
咨询:退休人员再就业,与单位签有合同,未到期。在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脚骨折,手术安了钢条。机动车一方是全责,有保险。单位承认是工伤,但并未缴纳工伤保险,只缴纳了部分职工的意外保险。据事发已7个月了,还在治疗恢复期,应注意哪些时效问题,可以申请工伤赔偿或机动车伤害赔偿,或者两者兼可?哪种方案对个人更有利,
我老爸去别人家呵喜酒,自己买了些烟花放,由于鞭炮有质量问题不幸把眼睛炸伤,由于当时疼痛就医,没有来得及取有质量问题的鞭炮这个物证,但当时有很多人看到。现在要求厂方索赔,厂方因此一口否决。现想向各位咨询一下,如果打官司赢得机会有多大?感谢!
机动车突然刹车,非机动车刹车不急撞上机动车尾部,应该如何认定责任..
机动车突然刹车,非机动车刹车不急撞上机动车尾部,应该如何认定责任..我是非机动车 交警认定我是全责 说只要我撞上了他的尾部就是我的责任。。。郁闷。。。如果他是故意图片停下车碰瓷那我不是死定了。。。
4月30日,我的老丈人骑电动车在横过公路中被一辆面包车撞倒,这是可以横过的路口,我的老丈人被撞得头部重伤,已做了三次手术,前几天才清醒,已花费十几万,面包车只付了4万多,就没再给钱了,想问这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刚刚收到电话,交警已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合理吗?
行人过马路时被机动车撞死,行人没有走斑马线,而司机超速,且是借别人的车在开,这种情况交通事故的责任是如何的认定?是行人负主要责任,还是司机负主要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