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4年前均去世。他们居住的房屋是广西百色的单位房改房。最近我在办理遗产房继承时百色房产局要求到公证处办理继承人公正,以及到房改办办理房屋上市交易手续后才能办理房产证过户。依据是广西壮族自治区1999年发布的房改房上市交易暂行办法。我根本没打算上市,为什么非要办理上市交易手续呢?我搜寻到了外省的相关情况,无一要求继承遗产需先办理上市交易手续的。恳请获得帮助。
谢某,女、80岁,居住香港,她在国内有一房产,要出售。其子为荷兰籍华人,他如何办理放弃国内遗产继承手续?
我丈夫今年因病去世,去世前留下遗嘱将他名下房产留于我们母子继承,那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孩子的爷爷奶奶也写下弃权协议自愿放弃继承权。我想把房产证改成我儿子名字,该如何办理,都需要出具什么手续
我父亲去世了,母亲和爷爷奶奶都健在,她们都愿意放弃继承权,有三套房子的房产证上都写的是父亲的名字,现在如果都改成我的名字,需要办哪些手续?三套房子分别是两套住宅房,一套80平米,一套160平米,还有一套营业房大概一百多平米,这总共需要多少手续费?
我公公兄弟俩共同继承了他们父母农村的三间平房,我公公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我公公现户口为市户口,我公公的弟弟现户口为农村户口(和他们父母一个村)
村民王刚与刘氏系夫妻关系,王刚于1970年死亡,王刘氏于2001年死亡,其夫妻二人共生育二子、一女,因其地主成分,长子王甲和次子王乙均未曾结婚,均未有子女,长子王甲于1968年死亡,次子王乙于2008年死亡,长女李王氏婚后生育一子李宝林,于1953年死亡,因其家庭为地主成分,而且在解放建国后,房产被当时的大队没收,1980
村民王刚与刘氏系夫妻关系,王刚于1970年死亡,王刘氏于2001年死亡,其夫妻二人共生育二子、一女,因其地主成分,长子王甲和次子王乙均未曾结婚,均未有子女,长子王甲于1968年死亡,次子王乙于2008年死亡,长女李王氏婚后生育一子李宝林,于1953年死亡,因其家庭为地主成分,而且在解放建国后,房产被当时的大队没收,1980
父母在2004年购买了父亲单位的房改房(房款已全部交清),单位一直未将《产权证》办理下来,拖至7年后的今天才开始办理,但两位高龄老人已先后去世。单位说房屋所有人已去世,无法办理《产权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都已在各自的单位享受过房改房,无法再享受第二套房改房。现在的问题是,《产权证》办不下来,子女
外公外婆去世1年后,房子未进行继承,房产证在小舅手里,但他总说在考虑,不知道在考虑什么,请问房产继承有时效吗?如果办理继承,需要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