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本人原农村户口外出到昆明学习,毕业后户口转回原地(变非农户口了),没找到工作一直打工,现在准备结婚,想自己在家里的自留地上建房(老家让弟弟在)。想问下我现在这样情况算不算无房户?能不能在距国道15米外的自留上建房并申请到宅基地申批?现在乡里直接说不能动盖房且什么理由都没给个,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各位高士解惑!
我是河南滑县人,我们生产队每户的自留地大部分都自己建了房,有的已经住了十几年了。只有包括我家在内的两三家没有建房,我家不具备批宅基地的条件,一直种植农作物。因为地理位置较好有很多人想买后建房均被我爸拒绝。有人到处活动想通过村里直接把我家的地划给他做宅基地。我们也但心会不会真的被批被别人做宅基地,所以
我家自留地三十年前建了村小学(一部分),十年前小学已经挪走,我种了一些树,年前被我卖了,现在村委会要在此地规划,让社员建房,让我把卖树的钱上交,请问合法吗,自己拥有的自留地被规划我拥有哪些权利?谢谢律师。 其中几棵树是建校时当时的村委会种的,在我屋后不到一米,地皮是我爷爷留下的,我能卖吗?
我家在农村,因今年水灾,老房子部分倒塌无法居住,我家老房是解放前建造的,几个邻居的房子互相牵连,无法拆旧翻新,现在我经过生产队和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向主管部门申请在自己自留地上建造房子,无奈迟迟得不到答复,我该怎么办,多谢指教
本人户口1995年从城郊迁出城镇,老家有一块祖先自留地,现想利用自留地建房,但村组长多次说我们户口出了,自留地使用权,请问我们有自留地使用权吗?可以利用自留地建房子吗?(本人无法在县城买房)
家人上访过镇和县,县给我们关于你在2010年10月12日在《局长信箱留言》反映你家的土地被村长偷分给别人做宅基地的信访事项,平海镇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6月8日向你作出了《关于佛园村委上大林村民陈建妹上访事项的答复》的意见书。你因不服上述答复意见向惠东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县政府经复查后并于2010年8月25日作出了惠东府
家人上访过镇和县,县给我们关于你在2010年10月12日在《局长信箱留言》反映你家的土地被村长偷分给别人做宅基地的信访事项,平海镇人民政府已于2010年6月8日向你作出了《关于佛园村委上大林村民陈建妹上访事项的答复》的意见书。你因不服上述答复意见向惠东县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县政府经复查后并于2010年8月25日作出了惠东府
我村违法建房太多了,为何有权有势的能送礼的房屋可以不被拆除,平民百性没钱没权的就会被强制拆除;难道法律是专为穷困户设立的;为何回民占道建房,执法部门无人问谨.
本家当年分自留地时,家中五兄妹及母亲分得六份自留地,一起生活的奶奶也分得一份。后来父亲的哥哥跟父亲商量,将其分得的祖屋给父亲,用以交换同面积的一块自留地另建新房,口头协议未形成文字。大伯家在自留地上将房建好后直到大伯去世也未将祖屋过户给父亲,而是由其女儿继承。大伯去世后此女拒不承认此事。父母念及亲缘
我家在省级公路边上有一处有正归房照的房子,房子距离公路最近处能有10米多不到15米,想重新翻盖可以吗?
村委会,在省道的两边(也是镇里的算是商业中心了吧),请工程队盖房子,卖给本村人和外村人,合法么? 都有什么手续的情况下合法。 跪谢 根据什么法律的具体条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