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我跟二手房东租了个门面,签了合同为半年,已经交了4个月房租,房租600/月,2000元押金,中途发生了点事,我提出退租,二手房东要克我2个月房租作为赔偿,我没答应。我打算继续租下去,可是二手房东却不去交押金,还说要我拿2600走人,要不就跟我拖下去。
我租了二个门面,我租用了半年。合同是没租一年也要付一年的房租。后来房东要我付一年的租金。可当时半年的时候他也把钥匙拿回去。我要付一年的房租吗?
某单位为门面出租方,该单位称其上级单位要求它们的一个业务室要搬到临街门面办公,在门面租期未到的情况下通知承租方要提前收回门面改作办公场所,其理由是在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有一条“八、租期内无重大特殊原因,甲方不得无故提前收回门面,如甲方确需提前收回门面停止出租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自通知之
我于2010年5月份从陈某手中转租到一门面、合同期为两年。 今年3月份江某出现、称其才是房是此门面的所有人。(陈某是先从江某手中将门面租赁后、再转租给我,而当时他称此门面是他自己的、因粗心未让其出示房产证)。 门面的租金每次都是按期交给陈某(按合同:半年交一次)、我也将租金交给陈某、现陈某并未将租
请问我在别人那里转过来的门面,要和店老板签怎么的合同,就签一个转让合同吗?还要注意哪些?跟房东签合同又要注意那些呢?房东要一年一签合同,对我来说不是就没有保障了吗?一年合同到了他就可以无条件收回门面吗?谢谢。
大家好,我租有一间门面,已经租了八年了。每次签合同房东都涨很多房租(相对我左右附近的门面租金)。 目前又到了该续签合同的时候了。这一次涨得更多,我接受不了,决定把门面转让出去,我目前生效的合同中写得很清楚的,我有权利在合同期内转让门面,并且转让费归我所以;合同上还写明了我转让门面给新租户,房东对于新
前合同是2011年9月15号到期,合同上注是提前半年续签合同,经房东同意,已经在2011年3月15号续签三年合同。并且房租已经上涨月租金3500元(注:前合同为每月2000元)请问能人,我应该怎样做。
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合同条约大概是这样的,乙方租用甲方的厂房及宿舍、临街门面门卫、卫生间。因最近法律新颁布现在工业用地不可以做商铺,因此现在出租的临街门面工商部门不给他们发营业执照。那当时甲方说临街门面是可以出租做店铺,但现在找不到证据甲方当时说可以出租做店铺。那我想问一下合同中的临街门面是否属于商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