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超标电动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是不是都按机车来认定?
开超标电动车靠右边道路行驶时、被在后面的机动车撞伤的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和法院是不是都按电动车为机动车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呢?要是这样的话以后谁再不敢骑电动车。
标准电动车按机动车来处理、交警可有法律依句?
在日常使用中、 为什么交警又按非机动车来管理。前后两者不是矛盾了吗?
请问罗、 阿婧两位大律师、按你们这个结论、柳州是不是有3、40万车辆都是无牌号、无驾驶证又不用买保险、这是不是柳州人民的骄傲?
谢谢李律师的回答: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着想、本来是件好事。但是 交警部门应该是从超标电动车一开始上路时、就去管理好它,不能等到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才去认定它是那类车辆 这不是坑害了消费者吗?该管的时候他们不去管好、不该管的时候他们又插一杠、良心大 大坏、乱、、、、、、小老百姓有理都说不清楚真难、、、、、、、、、、、、、、
最后、难了法官断案、又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不是这个理。、、、、、、
象我朋友这类的案、律师们:有没有可能打得胜、胜数是、、、、
请问如果交通警察部门复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是不符合事实怎么办?交警部门会提供完整材料吗
我有一朋友在八月27号驾小车在一交叉路口向前直行时被一辆左侧道路方向来的由北向南方向的士车高速撞了左侧,我朋友的车当时已经完全横在了对方车道上,而且对方由于停不住太快方向左转逆行撞向我朋友的车,其边上的道是逆行车道。交警为了偏袒的士车,9月26号事故认定书说我朋友前面已经完成的转弯没让直行车,负主要责任
我7天前开车与一农用三轮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通警察事故科 保险公司,由于对方伤势不重就没要求交通警察来勘察现场,保险公司已经介入,现在对方一再要求我为对方借一辆农用三轮车用并要求我为其干活,我觉得对方的要求无道理,现在我能申请交通警察介入来勘察车辆吗?现在辆车都保持事故原状,对事故处理有帮助吗?
我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看病费用大概是1000元,我自己出的,肇事司机至今未露面,但医生说我面颊骨骨折,需要手术治疗,费用大概要8000元,但我无力承担此项费用,请问大家我该怎么办?我能要求对方先支付后需治疗费吗?
我驾驶红岩三轴翻斗车从东向西行驶,右转弯时将一辆电动自行车压在有前轮下,当时我很快想120及122报案,像我这样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我属于正常行驶在人行道开电动车靠右边走(刚过红绿灯20米左右我车速并不快),他靠人行道左边步行,他突然横穿马路我刹车不及撞到了。然后他还爬起来踢了我几脚,然后坐到地上说受伤了。医院检查头,手,脚没什么伤害。医药费是我负的大半。这个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事故是晚上19点10发生的,我车灯开了,也清了喇叭,他们
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撞到了一位骑自行车的59岁的大姨,造成了她第一、二腰椎间压缩性骨折1/3,目前刚刚做了手术,医药费已经花了2万多,而且还给了她对象3个月的误工费2400,一个月的营养费600元,是否还有精神赔偿金一说?如果有的话大概哦诶长多钱?? 如果没有残疾呢?就是轻度的压缩性骨折,手术后能恢复,就是在治疗期间
我骑电动车不小心撞到了一位骑自行车的59岁的大姨,造成了她第一、二腰椎间压缩性骨折1/3,目前刚刚做了手术,医药费已经花了2万多,而且还给了她对象3个月的误工费2400,一个月的营养费600元,是否还有精神赔偿金一说?如果有的话大概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