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单位要签两年劳动合同。合同上有两款我觉得有异议:1)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的,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年收入的20%。如果我在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还有一条是否合理?合同上注明:本人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受聘于与和这个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同行或者从事于同甲方有直接竞争的商业经济活动。按照国家法律,好想竞业期最长不能超过两年,是不是?这条是不是不合理?
我是2008年5月13日开始的工作 合同是在08年7月签的 并参加了公司北京总部的培训 培训为期14天 现在我想与公司解除合同关系 合同为期两年 并注明了解约需要缴纳培训费用 但并未写明具体金额 请问培训费用是否需要我自己支付?
六月底(25日左右)在一房屋中介公司的说辞下,约好了卖家,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无需贷款类型),当日支付了房屋交易的定金(我方定金的全部数额及卖方的房产证均压在中介处)。 随后两周内,中介公司没有以任何方式与我方(买房)联系,我方觉得很是怪异,于两周后与当时签约的中介公司职员联系,又过了一周,中介给我
本人在某集团公司内, A公司工作,并参加了出国培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 但后期由于工作关系调动,进入B公司工作,保险及关系全部调入B公司。 现在A公司已经更名,A和B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人公司,现在本人合同还是以前A公司的。 问题:如果我现在想辞职(B公司),是否还需要缴纳违约金?? 问题补充:A B 公司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刚进出租车行业的司机,我在进入此行业前,签了劳动合同跟承包租赁合同,承包合同上写著履约保证金5000块,如干满承包租赁合同三年,退还五千块钱,如中途离开,按5000除36个月计算,现在我刚进入行业,签了合同,现已公司安排顶了五天的班,还没有安排我分配给我的车,现在我想离开公司,请问我能拿回
公司要签合同,要求合同期满后要辞职的需要提前半年提出,两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我只是一个普通业务员,请问是否有法律效益?
05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现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05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按照原合同规定向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原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辞职需向单位缴纳补偿金;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无需缴纳,但附则中规定原合同继续有效. 问题的关键是劳动合同法附则中对新法实施前后的衔接如何解读?
本人今年由于参加公司的海外培训签订了份培训合同,但本人的劳动合同将在明年到期,请教下各位律师,我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不与单位续约,是否会被要求支付违约金? 以下是培训合同中关于协议期限中规定: 1、乙方培训后回国后应在甲方单位至少工作三年以上,从2010年8月7日开始计算。 2、本合同(指培训合同)附属
我的问题是关于双方是否都违约,是否都需要支付违约金?(带*号的是租赁协议内容) *房屋租赁协议:租期是2010年5月27日至2011年5月26日止。月租金为人民币1500元,每三个月一付,每次付款必须提前5天。 *甲方(房东)责任:1.不得无故中止协议2.不得干涉房客正常生活,3.负责房内设备自然损坏的维修,4.按时交付房屋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