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案从立案至今23个月,调解无效,但法庭不拨回不裁快决,是否合法?当事人如何才能维护自已的权益?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 传票属于上述的应诉通知书吗?
予本人签订劳动合同,7月申请劳动仲裁,昨天仲裁开庭审理,仲裁员以劳动仲裁时效性为自立案日起向前顺延一年为理由只支持我部分请求,对09年7月之前的请求不予支持。 我去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想知道法院对此类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期限又是如何?我可以获得自09年3月至12月期间的双倍工资么?
10月26日,本人经历一起交通事故,由于多种原因已经报了保险,并在简易程序认定书上签字。 之后,本人对此事故产生了质疑,一直在维权的路上,先后找到交通大队上级主管部门等单位,,,我一直怀疑受伤当事人一方联合作伪证,认定本人全责的依据就是有两个学生证人指正。后经过维权,警方给本人提供了2学生事后指正事发现
我的意思是案件结案后收取诉讼费用时简易的应当减半,减半后调解结案的应当再次减半,仅收全部案件诉讼费用的四分之一还是简易又调解结案的只减半一次,收全案费用的二分之一?感谢大家
被告人之一刑期已满但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一直要求其赔偿吗其他人刑期未满 案情是这样的 我们是被告人 一共有9人被告 其中之一刑期已满是本人的亲戚只是打了受害人父亲两耳光因此判三年 但年纪已大 无财产 年前法院冻结其儿子的银行存款 没办法就只能给 家里现在很困难 我想问的是原告还能追究我们的赔偿责任吗时间多长 不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