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底我一个朋友用我(因为我是首套房,首付只有两成)的名字去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款按揭都是朋友付的,现在过去一年多了,我们因一些不愉的事闹翻了,现在他要求我去作公证,但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他就叫我们去做了一个委托公证,写的是全权委托,并有转委托权,从还按揭、办房产证,领房产证,抵押贷款还贷等一系列都包括在内,但其中也明确写着,受托人在受托期间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都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请问这样写对我有什么不利呢?应该怎么样写出最好呢?
我经过中介公司售出房屋,收到了房款,但遣留问题是房屋委托公证书上写了买方(受托方)有权再出售该房屋,而且如果出了问题还由我(委托方)负责。但中介方和受托方都给我出了证明,证明办该公证书是为了买方房屋过户而办的一种手续,受托方承诺自己承担一切责任。请问以上还有什么问题吗?如果打起官司我会赢吗?
我经过中介公司售出房屋,收到了房款,但遣留问题是房屋委托公证书上写了买方(受托方)有权再出售该房屋,而且如果出了问题还由我(委托方)负责。但中介方和受托方都给我出了证明,证明办该公证书是为了买方房屋过户而办的一种手续,受托方承诺自己承担一切责任。请问以上还有什么问题吗?如果打起官司我会赢吗?
我表姐想委托我卖房,她目前在阿联酋工作她和丈夫(埃及人)去年离婚了,我想知道她需要开什么证明,才可以委托我卖房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目前只做买房的委托公证,不做卖房的,所以她春节后会回来和我一起去公证处
我的住房是09年10月1日交付使用的,09年冬季整栋楼都没有供暖,10年冬季第一次供暖,前几天室内阀门和管道处开裂跑水,造成地板等电器损坏,找物业处理,物业给了地暖安装商的电话让自己联系赔偿事宜,但现在地暖方扯皮,迟迟推脱不给解决,说要等物业、热力公司和他们一起确定到底谁的责任才给解决。我现在有当时跑水时的
我们单位为全资国有企业,2007年1月改制为集团有限公司,为国资委和国家部委共同出资。在房地产变更单位名称时,地方房管局、地税局提出非住房双方按18元/平米交纳登记费,契税按1%双方交纳。我们虽然成为集团公司,但仍然是原单位变更的名称,找不出交纳费用的相关依据,请问我们应该交纳上述费用吗?
父母已经将房产(四间平房)做遗嘱公证由我继承。因为担心未来房屋会置换或拆迁,打算分别手书一份遗嘱作为公证遗嘱的补充,即“父母名下房产由我继承。如若该房产置换或拆迁,该房产的衍生房产、补偿金仍由我继承”。 请问这样写对于以后拆迁置换的房屋有没有法律效力?还有哪些注意事项?谢谢。
委托亲戚代理卖房时,要求办理委托公证,当按公证处的要求提交了“未婚证明”后,公证处又要求对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再交费公证一次,有这个必要吗?是否只有公证后的“未婚证明”才有法律效力?盼复,谢谢!!!
您好,我想买一套二手房,我户口不是本地的,交易时还需要出示户口本吗?因为我现在是单身,所以,购买完房屋时 怎样办理婚前财产证明?这套产权写我的名字,假如我父母要离异,这套房子和他们有关系吗?
准备和房主卖家走 委托公证 这个程序.然后他肯定要把房本给我的。我需要把全款给他。由我代理一切事务... 但是这期间如果他去房管局补办房本。能办的下来吗。 会不会产生纠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