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与朋友口头协议合购一套单身公寓,办理过户等手续费完共花费人民币22.5万,从银行里贷款了16万。当时由于我在坐月子期间 出行不方便就由朋友全权办理业务,当时这个朋友跟我说他资金有点紧张向我打了借条共分三次从我这里借走14.5万用于购房办理手续等费用。事后知道房子的产权证上只是朋友一个人的,现在我想拿回合购款及对方的欠款,对方反悔不给,还威胁说看他卖房卷款走人快还是我起诉快。我想问下这样情况我起诉的话 法院会不会冻结他的产权交易?
开始到公司工作时未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仅口头约定试用期2个月;之后工作4个月后重新谈定工资待遇(未留任何书面依据),之后3个月实领工资为约定工资扣除保险后部分,工资单上没有显示扣除部分,保险也没有给我们交;12月29号签订2年工作合同,今年1月领取工资时告知我们前3个月我们的工资是按低于口头协定的标准支付的,已全额支付
当时送货时、老板说货到一定付款、但货到时又说没有钱、过两天一定还、等过两天又说货有点不合标准等理由、延迟付款、以后每次去要总是说过两天给钱、至今半年还是说过两天给钱、、、、、、、、、?
今年一月份我把房子以14.7万卖掉,买房方交了2000元定金,定于房款于三月中旬交清,并且双方签署协议。前些天,买方又以钱不到位和办房产证谁付钱的事(当初说好买方自己负责办证,但没写在协议上)为由让让1000元,我因着急用钱,答应让1000元,最后以14.6万说好,3月20日以前先交11万,余款5月1日前交清,再不反悔,并签
是这样的 我是做美容的 现在一家私人美容店上班 没签合同 只 是口头协议 现在我做了一个多月 想辞职 可是她说我毁约没做够店里要求的时间半年 工资押金都不给了 问题是当时她根本就没给我说必须做够多长时间 现在她不承认她没说 你说我该怎么办??
我租的三个门面,装修好花了十多万,原来跟房东是口头协议,房租底价是22600元,第二年第三年是10%的递增,第四年和第五年是15%的递增,但是房东现在是第二年就要涨价,又没有签合同,只是我拟了草稿念给房东听的,我该怎么办。
房产信息写买房送地下室中介也口头说明而等到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写明我能怎么办
本人在房产信息网看到一则信息:锦绣花园110平四楼2950元一平送地下室急售,详细地址里也写明送地下室,详细备注里依然写明送地下室。本人感觉房价和送地下室两方面吸引了自己,给中介打电话进行了核实,她也说送12平米的地下室。当去看房时中介也声明送12平的地下室。双方签订协议时中介没有将地下室写明,当与其理论时,
我和庄辉、小王合伙收葡萄,我拿了1万一千元钱,庄辉拿了1万3千元钱,小王出冷库,挣钱之后3个人平分。现在行情不好,葡萄价钱低,小王想撤出,收我们两个人1万2千元冷库费,不给钱的话,冷库的葡萄就不给我们,说反正我们没有签合同,我现在不承认这个葡萄是你的你也没有办法?我们这种口头协议,他现在反悔,我该怎么办?
朋友在婚姻存续期间,在妻子老家购有一套住宅房.离婚时只是口头协议给妻子,未在离婚协议上写明.现前妻想卖掉房子,好象她一人签字不行,说是要公证,可公证处又说不能公证.这种情况手续应该怎么办?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谢谢!
我在保定所属的一个县级市。于1995年底经人介绍买了一套单元楼,是一建筑公司建的。当时还年轻,那时的房屋交易也没那么严格,就和卖方达成口头协议,有一个长辈和我一同去的。卖方是一个人,他给了我一份收据,还有他买时卖给他的那份收据,没签协议。因为当时买房结婚的钱就不富余,后来也没去办理过户。现在这套房也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