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末租的房,押一付一,合同签期一年,现在由于工作变动要提前退房,但是房东以房子转租不出去为由拒不退押金。 这个二手房东基本是以骗的方式让我租的他的房,我刚来的时候由于不了解,轻信他口头承诺的1:交通方便(其实要坐半小时公交车才能到地铁站,而不是他说的5分钟,免费班车也不是免费的,甚至比公交车还贵)2:他当初说这套房只有3户人合住,结果住进来才发现是5户。3:他当初口头承诺只要提前跟他说要搬出去,都是没问题的,结果我提前了一个半月跟他说要搬出去,他也无动于衷,看样子是要让我等不急了然后强行不退我的押金。 现在这个房东打电话说有人要看房的话,就要我必须一整天都在家,而且不告诉我具体什么时间来,我打电话去询问,他就说他也不知道,叫我等。我再打电话给他,他就不接我电话。这样下去是耗不过他了,现在我很无奈,也很气愤,请问各位专家,我该怎么办?
新租了一套房子,和房东签了两年的合同。第二天入住的时候,发现对面工厂的废气会排放到屋子里,非常臭,但是在看房的时候恰好是中午,没有这种情况发生,房东也故意隐瞒了这个事实。后来要住的时候就出现了这种情况,找房东要求退房,她也同意了,但是扣着我的押金不放,说是因为我违约了。请问,房东这样做是不是违规了?
我08年11月30号租的房子,跟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09年续签一年。10年续签合同时由于房东比较忙一直没有续签,我们通过短信确认并将半年房租给了房东(有房东收到款短信),11年4月份的时候我们由于要离京所以就不能再租这个房子了,提前一个月的时候(5月31日交下半年房租,4月28日通知房东不租了)我短信和电话通知房东房
我租的房子到期了,房东来退房,就说桌子坏了,要我们赔,可是合同没有写那个桌子,那个桌子当时就坏的,住的过程中电线不通电 了,她也说修理费应该由我们出!还说卫生没有打扫到她要求的标准!反正就是想要扣押金!我说要租房的发票,她说不可能提供!想请各位帮帮忙!
房屋属于门面房,合同即将到期,原来房租是40一平米,现在恶意涨到100一平米,我们是外地人,所以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只能寻求法律上的帮助,具体的情况就是我们要续签房屋租赁合同,他们以高价逼我们不租。
去年9月我签了一个一年期房屋租赁合同,押一付三。当时签合同时,房东和她的朋友、我和我的两个朋友、两个中介七个人都在场。当时,我看到合同上有写着一个补充条款:一年未到,不退押金。因为这个补充条款对我特别不利,我特别问了房东如果我提前搬走,能不能退押金。房东当时口头承诺,只要提前告知可以退押金。今年四月
租住房内发现被人偷窥,向房东提出搬家,房东是否应该退还押金。
我们家发现有人经常向里偷窥,于是向房东提出搬家,房东很不相信,认为是我们骗他,为了能让他退还押金。像这种情况,在租房里房东是应该退还押金的吗?如果他不退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房东说,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要退房我们也有责任,我觉得他这个说法有问题。我想弄明白,发生这样的事情,责任该怎么分划??难道我
我4月初接了家美容院来经营,但当时没知会房东,后来我告诉她了情况,房东当时就很不想承认旧合同上的租赁押金,但最后还是承认了,她也没和我重新签过租赁合同,延用了旧的合同,现在我因为怀孕没法打理美容院,经过她的同意,我把美容院转让出去了,但是我和她谈转让出去的时候她说我转下来没多久就又转出去有损她房子的
我于2011年3月1日跟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三,我在5月初的时候电话通知房东,这三个月租满后我要搬走,房东并没有什么异议,期间领别人去看过一次房子。 今天上午我搬走了,去给她退还钥匙的时候,她跟我说因为我没有住满一年,所以押金她不退还给我,可是租房合同上只写了“租期满后不再续租,甲方
房屋所有单位是首钢房管处,合同签约甲方(出租人)为首钢职工个人名义,合同条款中有3000元租赁押金。但合同到期后甲方以无押金收据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请问怎么样维权? 出租人不承认收过押金,但是连续两年的合同条款里都有此项,如果为了3000块钱,是否值得对出租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如果委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