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在我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到异地向被告方证人调查取证(或核实证词),证词被法官采纳,结果导致我败诉。
我们公司食堂的厨师在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不上班,不做饭,出去到小饭馆里去做饭,经过我公司人事部的谈话,也有过出面的警告,但是他要求公司开除他,他想获得补偿金,对这个问题,请问下公司需要给予补偿金吗?
现在有了人民陪审员,想知道他们的功能是什么?他们有什么权力? 他们陪审的案件都是什么案件呢? 这方面的规定在哪个法律里面?
人民陪审员是人大任命,拿的是补贴,意外保险什么保障都没有, 假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或者在公务途中受伤,该由哪个单位负责赔偿呢?
在公司里违反了一项规定,被值班的班长数落,个人觉得这项规定的存在与否都无关重要,于是与他发生冲图,想请教这样被开除是否有经济补偿。
我在现单位已经工作十年了,工资待遇太低,多次向本公司提出协商,他们推说上面没有政策,一直没有解决。我们才到北京上访,我们走之前打电话请过假,回来后单位说我旷工7天就书面解除了劳动合同。他们的规章制度从来没有公式过。我现在和单位签定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性是一年,请问如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想知道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诉讼的时效性是怎么规定的?(一年还是两年?)
您好!单位以我偷拿公司物品为名将我除名,并作出处罚决定,但处罚决定并未执行,工资已结清,当我以未与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求二倍支付工资时,单位拒绝支付,理由是你要是要双倍工资,那么处罚决定就执行,两相抵消,请问单位可以对我进行经济处罚吗?
我的一起山林纠纷案裁决本人不服进行申请复议,复议维持原裁决我们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定期审依法判决,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改判我们想提要求再审,不知是否可以,要求再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向您们请教.
我于 11月16日发布的要求分配和赔偿本应属于行政诉讼,但是律师却说法院不会受理,这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只有走信访。但是我对信访毫无希望。中国太多类似的案件了。受理也难赢,赢了难执行。况且我们经济条件有限。那位律师能在法律范围内以风险代理解决此事。
妻子有第三者,一意孤行,我被迫诉讼离婚,我能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我家在四川广元贫困山区农村,倒插门与女方于1999年结婚,婚后先后育有两女一男,一个10岁,一个6岁,一个五岁。我长期在外打工,因子女小,我安排女方在老家做点小生意,顺便拉扯三个孩子,计划最小的孩子上小学了就让她出来我们一起打工。2010年末我回家,女方对我很冷淡,她告诉我,已经另外有人了,要求与我离婚。想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