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丈夫都是珠海农村户口的,有一个儿子,今年超生了一个女儿。因村每年都会有分红和人口钱的,但自从超生了,村委会就说我和丈夫,儿子三个人都没有分红和人口钱,并且是7年之长,其他村并没有这个作法,请问我村村委会的作法是正确的吗?我是珠海斗门镇的
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是否有法律规定超生子女必须要年满十四周岁之后才能享受合法权利?我们村最近卖了一些土地,说是按人头分,但是却因为是未满十四岁的超生子女并且没有赶上当年的土地承包没有土地为由,而不享有这个权利,但是应该缴纳的社会抚养金几年前就交了,而且也有户口,请问在这样的条件之下,未满十四周岁的
我们村今年卖了一些土地,买得的钱说好按人头分,但是他们却以超生子女要年满十四岁才能享受合法权利为由拒绝分给当事人,而且当事人并没有赶上当年的土地承包,但是该缴纳的社会抚养金是交了的,户口也是上了的,请问在这样的条件下当事人能否要求他的那一份合法权利呢?谢谢!
单位已接受计生条例处理的超生职工的超生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单位的读书福利补贴?
我单位领导非常关心下一代,在单位的有关制度中规定:符合计生条例生育的职工子女从小学到大学在读期间可享受一定的福利补贴。请问我单位已接受计生条例处理的超生职工的超生子女是否可以列入享受单位的这种福利补贴?列入是否违例、违规?
再次请问,单位已接受计生条例处理的超生职工的超生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单位的读书福利补贴?
我单位领导非常关心下一代,在单位的有关制度中规定:符合计生条例生育的职工子女从小学到大学在读期间可享受一定的福利补贴。请问我单位已接受计生条例处理的超生职工的超生子女是否可以列入享受单位的这种福利补贴?列入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万分感谢!
请问在广东省内如何为超生子女异地上户?如果异地上户了,请问如何订下证明避免与挂靠户发生矛盾?还有如何把小孩迁回到自己户口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