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超生子女享受权利

超生子女享受权利 我们村今年卖了一些土地,买得的钱说好按人头分,但是他们却以超生子女要年满十四岁才能享受合法权利为由拒绝分给当事人,而且当事人并没有赶上当年的土地承包,但是该缴纳的社会抚养金是交了的,户口也是上了的,请问在这样的条件下当事人能否要求他的那一份合法权利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zu6567(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0-12-27 15: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