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抚养部分所写的,是否有所欠缺,是否符合要求。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男方应于每月的5-10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探望女儿或带女儿外出游玩,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离婚后,若女方提出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应与男方协商。女儿由男方抚养后,随男方生活,由女方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女方应于每月的5-10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可随时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女方探望女儿或带女儿外出游玩,应提前通知男方,男方应保证女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在抚养期间,女儿发生重大疾病或损伤,需住院治疗,双方需共同承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及营养费。
请问:协议离婚3年后,现双方同意,如何更改原离婚协议的小孩每月抚养费这一项?因男方现已一次性付清,以后不必每月再付,请问如何更改这一项,要具有法律郊力,谢谢!离婚证在湖南岳阳领的,现男方户口在湖南岳阳,女方和小孩户口在深圳.
鉴于男方要求离婚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人民币现金叁万(¥30000.00)元整。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应于2010年10月30日前支付完毕(附欠条)。然后另外写下一个欠条。 我想问的是,这样写有没有法律效应,如果他以后不给,能不能起诉他?
鉴于男方要求离婚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人民币现金叁万(¥30000.00)元整。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应于2010年10月30日前支付完毕(附欠条)。然后另外写下一个欠条。 我想问的是,这样写有没有法律效应,如果他以后不给,能不能起诉他? 另外,他暂时无赔偿能力,写欠条有必要吗?
我有一件棘手的事向您咨询。我今年26岁,2008年底因为我爸搞婚外情,我妈同他离了婚,离婚协议上两人
我有一件棘手的事向各位咨询。我今年26岁,2008年底因为我爸搞婚外情,我妈同他离了婚,离婚协议上两人有2万多的债务归我爸偿还,一套公房(我爸单位上的)及家里所有家具电器归我爸所有。当时离婚财产分割对我妈来说是不合理的,这个公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有我妈一半?我想请问对于这套房子问题上,我妈还能否起诉,拥有一
男方过错,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未注明过错方,那么;1、离婚原因就真的不能写是因为某一方过错吗?那样写了民政局审核就真的不能通过吗(这是本地民政局一工作人员说的)? 2、如果不能写上离婚真实原因,如果过错方反悔,上诉法院要求重新判决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法院就会支持吗?
那么;1、离婚原因就真的不能写是因为某一方过错吗?那样写了民政局审核就真的不能通过吗(这是本地民政局一工作人员说的)? 2、如果不能写上离婚真实原因,如果过错方反悔,上诉法院要求重新判决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法院就会支持吗?
吴律师:我与妻子计划协议离婚。对于协议离婚的相关事宜,希望能提供律师意见(涉及有贷款购房和银行个人授信贷款等)。因平日白天工作较忙,能否约晚间当面交流,我和妻子都会到场。另相关咨询费用如何计算?谢谢
复婚又离婚,新的离婚协议没有包含前面协议内容,我可以维权吗?
我是江西省南昌市人,08年5月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配是有个贮藏间的权力,09年9月复婚了,10年11月还是协议离婚了,当时认为那个08年有贮藏间的权力,在新协议中未加任何说明,请问我还有对贮藏间的权力吗,这个对我很重要,我想起诉,我怎么做
当初离婚是比较仓促,协议上写着孩子跟我,不用女方出抚养费!但是现在我没有经济来源,女方有钱也不给孩子交学费,一天买一件衣服。 我想问问这样的情况我能起诉重新修改协议吗? 谢谢! 补充一下,女方也不是天天看孩子,偶尔想起就来看看,【孩子3岁】 女方基本就是吃喝玩乐!给人的感觉是没的玩了 才会想起看孩子
咨询:《协议离婚》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在规定期限内,我是否能够向法院提出要求男方给予我婚姻损害赔
我是2011年2月25日在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其实说心里话,这不是我最初的本意。我在开始想通过法院办理诉讼离婚。因为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外遇。但是,我当时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只是听我儿子说:爸爸带他去过那个女的家里.在7月-8月期间就认识.我想如果在协议离婚的规定期限内我是否能够向法院重新提出:要求男方给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