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年妇女在一家私营加工厂工作2年以上,此加工厂未与此妇女建立劳动关系,未参加任何保险。此妇女在上班途中遇交通事故死亡,肇事方已赔偿26万元,此加工厂是否还应赔偿。
因交通事故造成赔偿,维修服务站报高价格,是否可投诉或者告发?
一起交通事故。 电单车逆行,被一辆从左侧驶向路面的小车撞倒。 经协商,电单车当事人赔偿小车当事人汽车维修50%费用。 去服务站检修,该服务站某经理手写配件价格,电单车当事人觉得价格报高,要求出示价格单,但该站员工却均说没有,或是说在仓库,无法出示。一再要求之下无果,只要先付了该维修价格的50%,价格在1400
我堂哥在2010年1月一个晚上开一辆无牌照的摩托车( 我堂哥本人也没有驾照)我堂哥他正常方向行驶车速30迈 同时对面有一辆小轿车正常车道开过来车速较快 在距离我堂哥很近的时候 突然小轿车向我堂哥车道方向越过双黄线 撞到我堂哥造成右大腿骨折 当时肇事者驾车逃离现场 过路的人发现并报110 并把轿车车牌号记下来 过30分钟
今年五月一货运车撞死一个人 司机垫付30万 强险报了11万 商业险公司说车未过户不能报 是否应该不报
无营运资格证的,从事的士行业出现交通事故是否能得到赔偿?车辆已购买交强险,商业险。事故责任是我的主责。 能否讲得详细一点?具体能得到哪些赔偿。两车相撞,一人负伤住院,两车共修理费用6000元左右,伤费共5000左右。
无营运资格证的,从事的士行业出现交通事故是否能得到赔偿?车辆已购买交强险,商业险。事故责任是我的主责。 能赔?是否是交强险,商业险都能赔还是只能赔偿交强险?请您讲得具体一点点,谢谢!
2010年11月24日中午12时35分,我哥哥骑摩托车(有驾驶证并带有头盔)路过道往厂子行走时,被一辆中型货车撞倒,导致全身多达十几处骨折,肺部受到重伤,右脚四个脚趾骨折严重伤情。现在淄博高新区交警大队已受理此案。交通肇事者不是货车车主,是司机(有驾驶证,行车执照)也没有逃逸。现在对方态度不是很积极,没有积极赔
交通事故中驾车者负全责,对方受害方上诉法院评残判并由法院判决赔款,对其中的医药费有异议:主要是受害方仅向法院提供了医药费发票复印件,并称原件已经用于医保报销、和人身保险理赔。 就此请教三个问题:1、赔偿方是否有权要求出示医药费原件核实后再赔偿?2、法院仅据医药费复印件认定赔偿金额是否不当?3、受害